律师看召回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 邱宝昌
召回提高了产业竞争力
汽车召回制度为什么能够出台,我认为有几点:一个是汽车市场发展的必然;第二是国际惯例对我们国家市场的影响,国外都有,我们中国要与国际接轨也应该有,不然很多问题上处理上不对等。
根据统计,目前国内汽车市场每年推出的全新设计有60~80款之多,远远超过平均水平,每年这么多新车型意味着投诉率将居高不下。
按照实施的召回条例规定,缺陷汽车产品价值的10%为罚款的最高额度,也就是说即便是均价10万元的自主品牌乘用车,按照同一批次1000辆的保守估计数,企业拒不召回的罚款金额也在千万元级别,这对明知有缺陷拒不召回或召回后拒不消除缺陷的企业震慑作用是巨大的。
过去在召回条例没有实施前,大家一直争来争去,很多人担心召回会损坏了汽车企业的利益。从召回条例实施一周年来看,局部可能对某些厂家确实不利,但是从对整个行业来说有一种促进提高产品质量作用。这里不仅对民族产品,对国外产品也起到了约束作用。总之召回条例的实践对我们汽车产业提高竞争力是有利的,不仅仅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