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松准入,鼓励创新和改善供给
目前我国汽车准入无论从整车生产资质还是新车上市型式认证上,都存在较高门槛和严格管制。不仅不利于通过市场竞争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组织,而且阻碍了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未来在放松准入方面的政策取向包括:
一是降低传统汽车生产企业门槛,加强对企业的行为监管,提供产业资本进入汽车领域的途径和渠道;准入手段更多依靠法规和标准实施,监管重点更多侧重安全和环保。
二是整合管理部门职能,缓解和消除多头管理、多级管理体制弊端,清理和简化各种准入制度,弱化准入的重复认证、交叉认证,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三是依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特点和要求,将新能源汽车作为全新的公告品类,制定有别于传统汽车的企业和车型准入条件和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加快产业化步伐。
2005年4月开始执行的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于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发展和环境变化,这种制度存在较大的改善必要性。目前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的整车厂不同程度存在压库搭售、歧视条款,对经销商建店经营的过度干预,对零部件销售渠道控制,以及网点规划不合理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同时,零售商也不同程度存在价格歧视、捆绑销售、强制消费、单方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建议尽快修订现行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重点方向包括:一是严格限制整车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维护公平透明竞争环境;二是改变和规范现有零部件流通方式,疏通零部件多元流通渠道,促进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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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30 出处:中国经济时报 [转载] 责编:陈冬菊
(一)放松准入,鼓励创新和改善供给
目前我国汽车准入无论从整车生产资质还是新车上市型式认证上,都存在较高门槛和严格管制。不仅不利于通过市场竞争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组织,而且阻碍了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未来在放松准入方面的政策取向包括:
一是降低传统汽车生产企业门槛,加强对企业的行为监管,提供产业资本进入汽车领域的途径和渠道;准入手段更多依靠法规和标准实施,监管重点更多侧重安全和环保。
二是整合管理部门职能,缓解和消除多头管理、多级管理体制弊端,清理和简化各种准入制度,弱化准入的重复认证、交叉认证,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三是依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特点和要求,将新能源汽车作为全新的公告品类,制定有别于传统汽车的企业和车型准入条件和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加快产业化步伐。
2005年4月开始执行的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于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发展和环境变化,这种制度存在较大的改善必要性。目前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的整车厂不同程度存在压库搭售、歧视条款,对经销商建店经营的过度干预,对零部件销售渠道控制,以及网点规划不合理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同时,零售商也不同程度存在价格歧视、捆绑销售、强制消费、单方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建议尽快修订现行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重点方向包括:一是严格限制整车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维护公平透明竞争环境;二是改变和规范现有零部件流通方式,疏通零部件多元流通渠道,促进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