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法》才是解决之道
如果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政府性基金的话,“模糊不清”肯定当选。
不用提政府性基金的详细收支情况,仅仅是全国政府性基金到底有多少项,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的统计。
财政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仅仅包含30个项目。
2011年3月21日《人民日报》的报道称,20世纪90年代,政府性基金快速“扩容”,最多时达上百种,目前共有43项。
其中向社会征收的基金31项,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其他收入来源的基金12项,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彩票公益金等。
《经济观察报》曾报道,从中央到地方,全国有近500项政府性基金,但只有约43项纳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但即使是这40多项的预算管理也是语焉不详,面貌模糊。
报道称,简简单单的几页以亿元作为单位的收入和支出预算表,对普通百姓来说无异于天书。其多种弊端中尤以财政依赖大、资金使用不透明和设立程序不规范为要。
所有这些问题的产生,其根源只有一个:政府性基金无法可依。
比如民航发展基金,其征收依据是财政部门的一个部门规章—《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依据《立法法》,政府性基金属于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或者授权国务院作出决定。
而财政部目录中的30项基金,有12项仅依据部门规章即部委的红头文件设立,仅6项基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无法可依,导致中国政府性基金的存废相当随意。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曾在受访时指出,中国亟待出台一部“政府性基金法”,以立法形式全面规范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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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出处:东方早报 [转载] 责编:王思
《政府性基金法》才是解决之道
如果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政府性基金的话,“模糊不清”肯定当选。
不用提政府性基金的详细收支情况,仅仅是全国政府性基金到底有多少项,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的统计。
财政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仅仅包含30个项目。
2011年3月21日《人民日报》的报道称,20世纪90年代,政府性基金快速“扩容”,最多时达上百种,目前共有43项。
其中向社会征收的基金31项,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其他收入来源的基金12项,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彩票公益金等。
《经济观察报》曾报道,从中央到地方,全国有近500项政府性基金,但只有约43项纳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但即使是这40多项的预算管理也是语焉不详,面貌模糊。
报道称,简简单单的几页以亿元作为单位的收入和支出预算表,对普通百姓来说无异于天书。其多种弊端中尤以财政依赖大、资金使用不透明和设立程序不规范为要。
所有这些问题的产生,其根源只有一个:政府性基金无法可依。
比如民航发展基金,其征收依据是财政部门的一个部门规章—《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依据《立法法》,政府性基金属于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或者授权国务院作出决定。
而财政部目录中的30项基金,有12项仅依据部门规章即部委的红头文件设立,仅6项基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无法可依,导致中国政府性基金的存废相当随意。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曾在受访时指出,中国亟待出台一部“政府性基金法”,以立法形式全面规范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和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