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成为新能源汽车主要试点之后,再一次提出了相关新能源汽车退出机制的问题,尽管新市场打开时间不长,所进入目录的车辆也并不很多,但北京市场已经将新车的退出机制确定好,这本身就说明了新能源汽车技术的鱼龙混杂相当的严重。其无论是一些低端车的越来越冠冕堂皇、还是叫好不叫座的现象越发的突出,都使得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进程,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普及的初始阶段,如果不能对滞后技术的加以限制,很可能就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出现类似于劣币驱良币的问现象。
这一次,北京对新能源汽车的管理所提出的退出机制,无疑开启了新能源汽车优者上、劣者下的良好举措。这是因为,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过程中,不利于新能源发展的技术可以说比比皆是,而真正不惜代价为新能源而突破的现象,却又显得是凤毛麟角。所以,这样的退出机制,既不应该仅限于数量层面的要求与标准、同样也应该从具体指标和技术入手、来构建新能源汽车的退出机制,这才是最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
为何不能与简单的数量论英雄
在这一次制定新能源汽车退出机制方面,先是将销售数量作为首要的衡量指标。尽管这样的标准无可厚非,但考虑到国内相关的准入规定中,存在着本地区与外阜在比例上的差距,也就是允许有百分之七十与百分之三十的销售差存在,这样就需要在界定具体新能源汽车产品方面,考虑到这一差距的影响,并用合理的根据数据要求来进行规定,这才能够让退出的车企们心服口服关键。
同样,由于国内在传统制造层面的发展,已经吃到了只重数量的大亏,所以,再一味的坚持数量优先原则,无疑就会使企业把销售数量是作为发展新能源车的首选,这不仅容易产生不良的竞争问题,还很可能会出现能虚作假的现象。为此,在以销售数量作为衡量标准的情况下,更需要制定相应的细则,并针对性的把好实施与检验这道关,这才是比什么都更加重要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