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样写道:“更加注重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201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可能是要压缩字数,没有出现“公车改革”,让我郁闷不已。11月15日,公布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这些都涉及到财政的巨额支出。但是,仍然没有再提提出公车改革。这让我很是失望。
但是,奇迹出现在11月25日公布的《反浪费条例》中。条例强调:“党政机关要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这是一条基本原则。就像2000多年前孔子说的一句话“政在节财”,不管财政收入如何增长,政府以及公务员都应该成为“消费不浪费”的表率。
条例第二十五条提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本次车改的主要亮点:一是“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在目前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情况下,到底还有没有么必要一个单位养一个车队,包括车辆与司机,这里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回答。市场能做的事完全可以交给市场去做。这就是“市场决定性作用”。如果有公务员站出来反对,就是在留恋可以自由地“公车私用”的日子。二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里有很丰富的含义。联系到《决定》中的“不准违规配备公车”这句话,笔者觉得是在回归最本源的公车制度,即副省级及副省级以上的干部配备专车,副省级干部退休后不配备专车,安徽已经再次启动这项工作。在公车中,除了专车就是一般公务用车,而一般公务用车是取消。随后就是公车拍卖、聘用司机不再续聘、有编制的司机转岗、买断等问题。同时,会“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三是“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这是最关键的一句话。单位不养车队,社会上有的是提供者——民营企业。四是“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适度”二字已经说明车补会有的,但是不会很高,笔者估计会低于杭州的水平。但是,要注意的是这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公务员所有的交通补贴,办私事不在其中。而且也只是市内的公务交通补贴,出差依然可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