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体制受冲击
国内现有进口车机制奉行2005年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设置的总经销商制度,使现有进口车由汽车品牌企业授权经销商把控,在进口、销售、售后等流通领域享受着暴利。
据汽车商报记者了解,目前去4S店购买一辆进口宝马X5,起步价格在70万元以上,而去非中规车渠道购买,该车的价格则只需50万~60万元,优惠幅度明显。
“平行进口车对进口车市场首要的影响就是对进口车价格的拉低,因为平行进口来的车一般都是国外零售渠道的打折车或者放置了一段时间的车,价格优势明显。”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对汽车商报记者说。
据了解,上海自贸区内现在有20多家进口商从事进口汽车生意,未来这些经销商也将首先因《试点方案》受益。自贸区准备成立“自贸试验区进口汽车交易中心”,负责经销商管理、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零部件供应保障等工作。
非中规车一直以来被业内诟病的一点是售后服务保障较差,但本次《试点方案》显然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在具体实施方案中,经销商准入方面,除自贸区已有的汽车经销企业外,上海地区有汽车销售资质、有海外采购渠道和国内销售渠道的企业,也可申请加入此交易中心,并在指定的上海外高桥汽车市场建店经营。交易中心对这些经销商进行客户档案、销售全程、经销商信用档案、经销商金融和培训等相关内容的监管与支持服务。
而在售后上,在现有基础上,与品牌4S店和社会综合维修服务店商谈合作。同时,拟设立“专项基金”对维权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并引入保险公司理赔机制。零部件供应方面,进行全球范围集中采购,并与社会范围4S店、配件零售商等合作。此外,交易中心还负责办理车辆上牌过户的全部相关手续。
“大家都知道进口车价格偏高,因为现行的进口车定价体系是由总经销商来决定的,处于一个垄断地位,而平行进口就是撕开这个可谓价格桎梏的利剑。”某知名汽车分析师告诉汽车商报记者。目前国内经销商就是针对《办法》中所设置的总经销商制度,绕开总经销商的高额批发价,从国外低价市场进口汽车,并在国内以低于总经销商授权规定的价格销售进口车,构成了“平行进口”。
“对经销商来说是一大利好,对消费者同样如此。这样才更体现公平原则。”上述汽车分析师补充说。
然而,据汽车商报记者观察,目前国内各进口总经销商,即平行汽车进口的利益受损方还没动静。克莱斯勒中国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汽车商报记者:“这项政策公司有关注到,包括《办法》我们也都在研究,但是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范围也只是在自贸区内,因此我们没有采取什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