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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强国建设重在系统化行动(4)

2014-01-20 10:42出处:赵福全 [原创]责编:赵颖

  国家应确保任何新规出台都能有效落地。应科学立法,在政策和法规制定过程中出面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本土企业的意见。国家在制定任何新规时,应给企业留出充足的时间以做好技术储备,坚决避免法规政策出台的随意性。同时国家应严格执法,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法必究”,打击投机行为,维护立法的权威性,以达到法规应有的效果。

  对于牵涉诸多因素的复杂问题,国家应积极应对,给出综合性解决的治本方案,而不是被动应付,得过且过。例如雾霾问题:应科学全面地分析雾霾的原因,根据污染大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应认真研究发达国家“治污史”,前瞻性地立法或制定预案。应系统规划城际、城乡间的交通模式,采用全新理念的城市规划,同时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公交运输和私人汽车的有效组合。应在鼓励技术进步的同时,更认真严格地执行汽车排放法规,坚决取缔“国四立法,国三甚至国二国一执法”的自欺欺人的执法怪象,同时加快对老旧车辆的强制淘汰。此外,应确保油品质量与汽车排放控制技术及法规实施时间同步,否则应对相关部门、企业予以问责及处罚。建议从国家层面限制各地方政府出台像限行和限购这样既粗暴、又不科学、更不人性的政策。不是通过行政而是通过经济手段来疏导眼前的交通拥堵问题,并从城市规划、公共基础建设及交通模式等维度寻求长期系统的根治方案。一些发达国家大都市的管理经验证明,采取强化交通管理、减少路边违章停车等有效措施,可以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改善交通拥堵30%以上。从对百姓负责任的角度,这些才是各级政府应有的科学态度。

责任编辑: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