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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打车软件的“功与过”(2)

2014-03-11 10:17出处:张欣 [原创]责编:赵颖

        从现实情况看,如果这样的补贴一旦取消,打车软件提供者原先设想的那种“改变消费者”习惯的愿望恐怕就会落空,毕竟现在的热潮更多地是冲着补贴而来的。而一种消费习惯的形成,肯定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成的。因此,打车软件提供者花钱通过媒体作广告可以理解,也是适当的,但是以提供补贴的形式那推广和宣传,就应该是一种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了,管理部门应有相应的制约和惩罚手段。

        最后,由于现在出租车司机大部分是在行使途中使用打车软件来进行“抢单”,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员行使的管理规定看,驾车过程中接打手机,查看短信或微信等都是属于违章违规的行为,只是由于取证较为困难,因此处罚不太容易。但是无论是从对出租车司机本人还是乘客的安全角度看,在车辆行使过程中的这种“抢接单”行为,应该是被杜绝的,如果乘客能够指证或交警能够取证,那么对其就应该按规定予以处罚而且应该是上限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由此,对于打车软件这样的新工具,新形式,管理部门既不能简单地支持和鼓励,也不能简单地予以取缔和限制,而是应该在权衡各方利益及整体利弊后,该果断采取监管措施就该及时出手,千万别等矛盾突出了再行使管理职权,那时可能已经养痈遗患,为时晚矣!

 

责任编辑: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