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立法。科学立法要有前瞻性,做到立足现实、展望未来;要有系统性,必须建立在前期进行充分论证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将可操作性及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考虑清楚,并做好准备或预案;要有实效性,必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了解产业特别是本土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而我们的立法视野往往局限于眼前的热点;前期的论证总是似有若无,政府往往参与不多,更不表态;同时也不愿躬下身来倾听企业尤其是本土企业的心声。很多时候政策到底内容如何、何时实施,企业只能云里雾里地去猜,很难提前做好技术储备。前期研究既不充分,却又喜欢独断专行,导致往往事到临头匆忙出台“新”政策,结果是企业仓促应对,成本增加,而效果却大打折扣。匆忙出台的法规标准由于考虑不全面,有时甚至不接“地气”,与中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不符,造成法规难以落地生效。
再看执法。执法强调的就是“有法必依”,“谁以身试法,必绳之以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立法的目的,真正解决立法想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说执法不严是现今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在汽车产业上也非常突出。例子之一就是一直热议的商用车国四排放标准的实施。先是时间上一拖再拖:年初北京等地遭遇严重雾霾,公众普遍认为柴油机国四排放这次不会再推迟了,然而中石化和中石油始终表示,无法按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国四标准的柴油,结果出现了第三次延期,前后累计已推迟了4年,目前何时全面实施仍然是个谜团。这时,拿车用尿素说事的也大有人在,其实如果国家严格执行国四,尿素供应一定会迅速跟上,这是由尿素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决定的。理论上讲现在所有车辆都必须满足国三排放标准了,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国三的车都只达到了国二甚至国一的排放水平,这已经成了众多专家抱怨的话题和业内调侃的谈资了。国家执法理应令出必行,违者必究,这样才能给真心投入研发的企业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才能达到制定排放法规净化空气的目的;反之,执法如果随意延期,纵容投机,岂不等于告诉企业对国家法规无需当真吗?实际上商用车排量大、排放标准偏低、污染较严重,正是需要重点狠抓的污染源。可是按照现在这样执法,我们如何真正有效地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呢?依我看来,立法固然重要,但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执法更加重要。我们的政府部门必须既抓立法,更抓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