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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难:中外汽车消费维权法规对比(3)

2014-03-04 10:56出处:盖世汽车网 [转载]责编:王思

  韩国:扩大消费者权益 切实落实“三包”

  韩国的汽车售后服务政策主要分为两部分,新车的更换与退款,即国内常说的“包换”和“包退”。这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畴,由韩国企划财政部负责管理和制定相关法规。汽车的免费修理,即“包修”政策则由韩国国土海洋部来制定。

  2005年10月,韩国企划财政部(当时为“财政经济部”)修订并实施新的《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根据该规定,在购买1个月之内发生两次以上行驶问题和安全问题,或购买1年之内发生3次以上行驶问题和安全问题的新车,可以免费更换新车或要求全部退款。而在此之前实施的《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只是规定,新车购买1年内发动机、传动装置、操纵装置和制动装置等4大装置出现3次以上问题时,才可以更换新车或全部进行退款。新修订的《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则不再明确规定具体装置,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此外,新规定中还对二手车的免费修理做出了规定,即二手车在转让30天或行驶2000公里之内出现问题时,原车主应提供免费修理。

  2009年9月,韩国国土海洋部修订《汽车管理法》,开始引入汽车免费修理制度。根据新修订的《汽车管理法》,消费者在购买新车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之内,汽车发动机或传动装置出现问题时,汽车生产商应提供免费修理服务。对于其他装置和零部件,消费者可在购买新车两年或行驶里程4万公里之内,享受免费修理服务。如果汽车生产商拒不履行免费修理相关规定,国土海洋部将做出处罚,并强制其履行相关规定。

  另外,为了防止消费者购买汽车后因零部件短缺出现修理困难,新修订的《汽车管理法》还规定,汽车生产商在新车进行销售后,必须保证相应零部件8年以上市场供给。

  韩国也有自动车工业会(KAMA),性质与日本相同。KAMA内设有“汽车PL法咨询中心”,负责受理用户的投诉。程序是首先通知厂家,厂家对缺陷确认后,属于制造缺陷,根据PL法给用户无偿修理。与此同时,韩国有PL法保险,汽车厂商都参加保险。确认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所以至今未发生大的纠纷。

责任编辑: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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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难:中外汽车消费维权法规对比(3)

2014-03-04 出处:盖世汽车网 [转载] 责编:王思

  韩国:扩大消费者权益 切实落实“三包”

  韩国的汽车售后服务政策主要分为两部分,新车的更换与退款,即国内常说的“包换”和“包退”。这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畴,由韩国企划财政部负责管理和制定相关法规。汽车的免费修理,即“包修”政策则由韩国国土海洋部来制定。

  2005年10月,韩国企划财政部(当时为“财政经济部”)修订并实施新的《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根据该规定,在购买1个月之内发生两次以上行驶问题和安全问题,或购买1年之内发生3次以上行驶问题和安全问题的新车,可以免费更换新车或要求全部退款。而在此之前实施的《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只是规定,新车购买1年内发动机、传动装置、操纵装置和制动装置等4大装置出现3次以上问题时,才可以更换新车或全部进行退款。新修订的《消费者受害赔偿规定》则不再明确规定具体装置,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此外,新规定中还对二手车的免费修理做出了规定,即二手车在转让30天或行驶2000公里之内出现问题时,原车主应提供免费修理。

  2009年9月,韩国国土海洋部修订《汽车管理法》,开始引入汽车免费修理制度。根据新修订的《汽车管理法》,消费者在购买新车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之内,汽车发动机或传动装置出现问题时,汽车生产商应提供免费修理服务。对于其他装置和零部件,消费者可在购买新车两年或行驶里程4万公里之内,享受免费修理服务。如果汽车生产商拒不履行免费修理相关规定,国土海洋部将做出处罚,并强制其履行相关规定。

  另外,为了防止消费者购买汽车后因零部件短缺出现修理困难,新修订的《汽车管理法》还规定,汽车生产商在新车进行销售后,必须保证相应零部件8年以上市场供给。

  韩国也有自动车工业会(KAMA),性质与日本相同。KAMA内设有“汽车PL法咨询中心”,负责受理用户的投诉。程序是首先通知厂家,厂家对缺陷确认后,属于制造缺陷,根据PL法给用户无偿修理。与此同时,韩国有PL法保险,汽车厂商都参加保险。确认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所以至今未发生大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