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的是什么?
众多车企被“约谈”,企业下调整车与零部件售价。种种现象表明,发改委对汽车价格反垄断调查已经开始落地,那么这些车企究竟如何形成价格垄断?价格垄断的现象又有哪些?都是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早在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后,时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兼进口汽车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的陈效禹曾表示:“《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将对汽车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其中,进口车涉嫌纵向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区域销售限定价格等多项违法现象将得到监督与惩罚。”
与《反垄断法》中提到的汽车垄断相比,此次发改委进行的调查主要针对汽车价格反垄断。
“汽车行业确实存在多种垄断现象,但是发改委对反垄断的管辖和调查主要是在价格层面”,7月28日,发改委相关人士向V讯网记者透露,“在中国垄断调查管理职权并非一家独有。”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游云庭向记者介绍,反垄断调查在中国实际上有三个部门负责,工商总局下属“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主要针对企业“不公平交易”行为,比如搭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发改委下属的价监局主要针对企业“涉及价格的垄断”,包括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商务部反垄断局针对的是企业“并购行为”。
资料显示,国家发改委享有反垄断执法权的主要依据是我国1997年颁布的《价格法》。该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此来看,发改委此次的调查针对价格是在其管辖主权范围之内的行为,调查的主要是汽车企业在销售预售后中的价格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现象,并不涵盖之前《反垄断法》中提到的区域销售限定价格等行为。
争议随之而来,在发改委启动汽车价格反垄断调查过程中,企业与媒体共同提出质疑,车企目前统一对整车及零部件售价规定有据可循,是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发改委启动价格法垄断调查与此前产业政策相抵牛。
2014-07-30 出处:王鑫 [原创] 责编:王思
反的是什么?
众多车企被“约谈”,企业下调整车与零部件售价。种种现象表明,发改委对汽车价格反垄断调查已经开始落地,那么这些车企究竟如何形成价格垄断?价格垄断的现象又有哪些?都是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早在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后,时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兼进口汽车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的陈效禹曾表示:“《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将对汽车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其中,进口车涉嫌纵向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区域销售限定价格等多项违法现象将得到监督与惩罚。”
与《反垄断法》中提到的汽车垄断相比,此次发改委进行的调查主要针对汽车价格反垄断。
“汽车行业确实存在多种垄断现象,但是发改委对反垄断的管辖和调查主要是在价格层面”,7月28日,发改委相关人士向V讯网记者透露,“在中国垄断调查管理职权并非一家独有。”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游云庭向记者介绍,反垄断调查在中国实际上有三个部门负责,工商总局下属“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主要针对企业“不公平交易”行为,比如搭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发改委下属的价监局主要针对企业“涉及价格的垄断”,包括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商务部反垄断局针对的是企业“并购行为”。
资料显示,国家发改委享有反垄断执法权的主要依据是我国1997年颁布的《价格法》。该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此来看,发改委此次的调查针对价格是在其管辖主权范围之内的行为,调查的主要是汽车企业在销售预售后中的价格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现象,并不涵盖之前《反垄断法》中提到的区域销售限定价格等行为。
争议随之而来,在发改委启动汽车价格反垄断调查过程中,企业与媒体共同提出质疑,车企目前统一对整车及零部件售价规定有据可循,是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发改委启动价格法垄断调查与此前产业政策相抵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