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用汽车和本田汽车合作开展燃料电池技术合作,作为燃料电池系统开发方面的领先企业,原本应该为竞争对手,却共同研制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并且计划该技术应用在2020年后的一些新车型上,似乎让人想入非非。
事实上,这种成熟车企之间的合作,特别是基于新能源汽车等未来技术的基础研究方面,鉴于当下的种种发展环境,从节省研发资本、互补合作加快研发速度的角度来看,这种合作值得提倡。
首先,新能源汽车技术需要合作来分摊风险。
其实不仅燃料电池技术,整个新能源领域的多个技术,包括电池技术、电机技术以及相衍生的多个方面,所处的状态都有着“光明的前途”和“现在无奈的挣扎”现状。此时,合作是一个相对可行的方式。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钱有力才能把事情办好,这是通行的事理。但是,恰恰这种明显的事理,在很多地方被阻挠,比如万向收购A123(现在改名为B456),就收到多个方面的层层阻挠。
当然,海外汽车巨头之间,考虑的问题,可能不仅仅是这些,还有一些跨国合作,迎合相应政府的需求,然后换取在投资、市场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这点在任何国家都是这样,也造成了合作有些时候“貌合神离”的景象,未来这两家汽车巨头的合作前景和效果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另一方面,竞争车企之间优势互补合作亦是共赢的国际惯例。
前段时间,广汽和奇瑞汽车之间开展合作,被业内很多朋友视为是一种创新。事实上,这并不是创新,而是一种国际规则的沿袭。怎么这么来讲呢?国际巨头之间的合作,从来都没停止过。
近一些的合作是丰田汽车和福特汽车,丰田汽车拿出自己擅长的新能源汽车技术交换福特汽车擅长的大功率发动机技术,这种合作给双方带来了好处,同时二者类似的车型还不在同一个竞争平台上,造成的竞争损失并不大。
此外,每年在北美三大汽车厂商之间,都出现很多的知识产权交换的案例,比如福特汽车申请并且授权的专利和克莱斯勒的专利进行交换,二者之间没有资金流动,而是衡量专利类型和个数达成协议,这些协议让双方都能使用对方的专利权,这之间的好处就是双方都不想要额外的费用,可应用的知识产权却都拓宽了。如果不出所料,由于很多车企当家人来自北美底特律,想必这种情况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成为一种流行的合作方式。
中国车企,特别是自主汽车企业应该从上述的事件学到东西。“同行是冤家”是祖训,但是对于汽车企业来讲,同行更应该理解为串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中国汽车工程师、车企之间的协会,在行业发展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来对抗一些对行业发展不利的因素,比如“限购”、“限行”等极端方式,我们缺乏一个制衡的力量去博弈。在这个时候来言,如何更好地合作,来降低成本、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显得尤其重要。
当然,很多人自然而然地想到政府主导的“兼并重组”,真正有效的“合作”未必是“生死二选一”的游戏,事实上,一些曾经的兼并重组不仅没让我们看到一加一之和大于二的情形,甚至对双方由于重组内耗出现双损的情况,这个时候,找到一个新的角度去共享部分技术、分摊基础研究的费用和风险可能才是值得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