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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电动车是否应该被妖魔化(3)

2014-03-18 10:14出处:张志勇 [原创]责编:赵颖

        目前中国微型电动车生产企业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必须要对整个行业进行彻底的规范以及清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微型电动车产品,或者经过整改符合条件的要给予行政许可。

        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卡住生产企业出厂的第一道关口。另外,对于机动车的管理,不仅仅可以在产品出厂端进行管控,而且还可以在行驶中进行分类管理。

        1998年,美国交通部国家交通安全管理局就发布了低速汽车安全标准:确认最高车速高于32公里/小时,但低于40公里/小时的机动汽车为一个新的汽车类别,称为低速汽车。制定这个标准的目的是,让低速汽车能够在一些公共道路上行驶,装备最少的安全装备,达到安全行驶的目的。

        美国的这项法规规定了低速汽车的最低安全装备必须包括的配置,同时规定了最高车速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美国之所以出台此项法规标准的初衷在于防治大气污染的背景下,一些低速电动车缺乏相关法规标准,从而引发安全隐患。对于当时美国低速电动车的乱象,美国没有去取缔或者消灭,而是采取了“招安”。

        中国的相关法规中也有低速汽车的规定,《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低速汽车是指“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而三轮汽车的最大车速低于50公里/小时,低速货车的最大车速低于70公里/小时。

        显然,目前低速电动车没有被列入国家机动车统一管理之中,就更谈不上符合国家《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标准,但是,低速电动车却又能够带来空气污染环境的改善。

       至于说到铅酸电池的问题,我认为仍然是政策管理问题。铅酸电池污染性强,可以要求相关企业生产的微型电动车必须使用环保型的锂电池。

        当然。锂电池比铅酸蓄电池要贵上许多,但是微型电动车既然是使用的锂电池,就应该与传统汽车企业生产的电动车一样,享受国家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这自然可以降低微型电动车因为使用锂电池带来的生产成本。

责任编辑:赵颖 
V讯网

微型电动车是否应该被妖魔化(3)

2014-03-18 出处:张志勇 [原创] 责编:赵颖

        目前中国微型电动车生产企业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必须要对整个行业进行彻底的规范以及清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微型电动车产品,或者经过整改符合条件的要给予行政许可。

        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卡住生产企业出厂的第一道关口。另外,对于机动车的管理,不仅仅可以在产品出厂端进行管控,而且还可以在行驶中进行分类管理。

        1998年,美国交通部国家交通安全管理局就发布了低速汽车安全标准:确认最高车速高于32公里/小时,但低于40公里/小时的机动汽车为一个新的汽车类别,称为低速汽车。制定这个标准的目的是,让低速汽车能够在一些公共道路上行驶,装备最少的安全装备,达到安全行驶的目的。

        美国的这项法规规定了低速汽车的最低安全装备必须包括的配置,同时规定了最高车速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美国之所以出台此项法规标准的初衷在于防治大气污染的背景下,一些低速电动车缺乏相关法规标准,从而引发安全隐患。对于当时美国低速电动车的乱象,美国没有去取缔或者消灭,而是采取了“招安”。

        中国的相关法规中也有低速汽车的规定,《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低速汽车是指“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而三轮汽车的最大车速低于50公里/小时,低速货车的最大车速低于70公里/小时。

        显然,目前低速电动车没有被列入国家机动车统一管理之中,就更谈不上符合国家《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标准,但是,低速电动车却又能够带来空气污染环境的改善。

       至于说到铅酸电池的问题,我认为仍然是政策管理问题。铅酸电池污染性强,可以要求相关企业生产的微型电动车必须使用环保型的锂电池。

        当然。锂电池比铅酸蓄电池要贵上许多,但是微型电动车既然是使用的锂电池,就应该与传统汽车企业生产的电动车一样,享受国家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这自然可以降低微型电动车因为使用锂电池带来的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