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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拥堵、解决尾气污染等感想与杂谈(2)

2014-03-10 09:59出处:张欣 [原创]责编:赵颖

        面对有限的城市道路交通资源所引发的持久拥堵,主流城市或已经实施限购限行措施,或即将实施限购限行措施。在限购限行措施将出未出之际,人们的恐慌性购车会成为引发中国车市急速扩张的根源之一,随之而来的就是相关城市的道路资源的进一步紧张和购车容易停车、养车难等矛盾的集中爆发。

        作为政府部门,总不能一方面鼓励民众购车,另一方面却又限制民众用车,否则和谐社会如何能够建立?除非你在鼓励民众购车时就已经明确告知其用车的“巨大代价”。

        特别是在目前中央强调用市场的、经济的手段来调节资源配置的大背景下,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好普通民众用车与公务、商务用车在相关价格承受能力上的差异的矛盾,社会怨气极可能会持续积累,长此以往反而不利于安定团结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就比如北京市正在酝酿的征收拥堵费的问题,所谓的低排放区是怎么划设的?应该有个明确的标准,如果该区域内有居民,那么这些居民的车辆该如何缴费?总不能用“拥堵费”逼迫这些居民搬迁吧。而对于进入需征收拥堵费区域的公务车、商务车,不能因为有钱就可以肆无忌惮,毕竟开征拥堵费的初衷恐怕不是为了加大“官商民”之间的矛盾的吧!

        此外以北京为例,为解决道路拥堵问题,有关部门正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打算全面开通公交城区主要道路的公交专用通道。其出发点和愿望可谓良好,但是现有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在开设公交专用通道的同时,也应该考虑最大限度地保障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也就是公交车应该不再被允许在普通道路上长时间行驶,这就如同社会车辆不被允许占用公交专用车道是一个道路,否则就还是没能做到对不同主体的平等对待。

        另外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就是停车。在当下停车位与汽车保有总量极不匹配的情况下,过于强调用市场的、经济的手段来进行调控,难免有点强人所难的意思了,现实中不是我想违章违停,而是你根本就没有相关的合法的停车位,叫人如何遵纪守法?

        解决之道,一方面城市规划部门要有前瞻性地加大城市停车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等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另一方面根本改变城市道路拥堵,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假以时日,在过渡期,需要“官商民”等参与各方本着谅解和互让的原则,理性对待。这其实也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和大城市、特大城市管理能力的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赵颖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