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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整比”利益链(2)

2014-04-18 17:25出处:V讯网 [转载]责编: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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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整比

         配件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即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

        “浪费了一个好案子”

        律师刘大华至今仍为三年前的一个案子而愤懑。那是中国第一起汽车消费领域的反垄断民事案。

        2010年10月,刘大华因汽车车门车锁损坏,来到4S店维修。4S店工作人员告知,需配件费307元、维修费300元。

        刘提出购买配件自行维修但遭到拒绝,按照该汽车厂商的经销商政策,所有该厂商指定4S店均不对外销售配件,除了4S店,市场上也买不到原厂配件。

        无奈,刘大华只好接受。其事后查明,被告提供的配件价格远远高于市场同类型价格3倍以上,而维修费竟远超市场价7倍以上。

        随后,刘大华状告该汽车厂商及经销商垄断经营汽配。刘大华认为该汽车厂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定垄断经营政策,伙同其4S店共同排斥竞争者,榨取高额利润,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垄断经营行为,以合理的价格向其终端用户提供汽车配件销售服务。但在一审、二审中均败诉。

        刘大华向法院出具的证据很简单,一纸汽车说明书,明文规定车辆维修只能用原厂配件,严禁使用副厂配件;厂家和4S店的电话录音,承认原厂配件100%只有4S店能够买到。

        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在刘大华眼里100%的垄断行为,法院却把市场边界拓宽为包括原厂件及市场上的可替代产品,刘大华提交的证据并未证明市场上可替代产品和可替代服务的具体存在情况、市场份额和竞争力,无法证明被告的市场支配地位。

        时隔三年,提及此事,刘大华仍然很气愤,“我想骂人”。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如果都按照法官的逻辑,任何一个人去打垄断官司不可能胜诉。因为没有哪个消费者会为了几百块钱的零部件,去调查这个份额,何况就算花几百万元都调查不出来。

        此后,刘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没有回音。

        刘大华原以为此案可以影响中国反垄断法进程,因为政府部门进行反垄断调查,还需要经过行业协会,到企业收集证据,而这个案子很清楚,其判决结果会影响到整个汽车行业的销售、维修服务格局。可是,法官“浪费了一个好案子”。

        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网上,现在仍然可以查到这起官司的信息,只不过变成了一则《喜讯》——该案入选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创新性案件。

责任编辑:赵颖 
V讯网

汽车“零整比”利益链(2)

2014-04-18 出处:V讯网 [转载] 责编: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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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整比

         配件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即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

        “浪费了一个好案子”

        律师刘大华至今仍为三年前的一个案子而愤懑。那是中国第一起汽车消费领域的反垄断民事案。

        2010年10月,刘大华因汽车车门车锁损坏,来到4S店维修。4S店工作人员告知,需配件费307元、维修费300元。

        刘提出购买配件自行维修但遭到拒绝,按照该汽车厂商的经销商政策,所有该厂商指定4S店均不对外销售配件,除了4S店,市场上也买不到原厂配件。

        无奈,刘大华只好接受。其事后查明,被告提供的配件价格远远高于市场同类型价格3倍以上,而维修费竟远超市场价7倍以上。

        随后,刘大华状告该汽车厂商及经销商垄断经营汽配。刘大华认为该汽车厂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定垄断经营政策,伙同其4S店共同排斥竞争者,榨取高额利润,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垄断经营行为,以合理的价格向其终端用户提供汽车配件销售服务。但在一审、二审中均败诉。

        刘大华向法院出具的证据很简单,一纸汽车说明书,明文规定车辆维修只能用原厂配件,严禁使用副厂配件;厂家和4S店的电话录音,承认原厂配件100%只有4S店能够买到。

        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在刘大华眼里100%的垄断行为,法院却把市场边界拓宽为包括原厂件及市场上的可替代产品,刘大华提交的证据并未证明市场上可替代产品和可替代服务的具体存在情况、市场份额和竞争力,无法证明被告的市场支配地位。

        时隔三年,提及此事,刘大华仍然很气愤,“我想骂人”。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如果都按照法官的逻辑,任何一个人去打垄断官司不可能胜诉。因为没有哪个消费者会为了几百块钱的零部件,去调查这个份额,何况就算花几百万元都调查不出来。

        此后,刘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没有回音。

        刘大华原以为此案可以影响中国反垄断法进程,因为政府部门进行反垄断调查,还需要经过行业协会,到企业收集证据,而这个案子很清楚,其判决结果会影响到整个汽车行业的销售、维修服务格局。可是,法官“浪费了一个好案子”。

        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网上,现在仍然可以查到这起官司的信息,只不过变成了一则《喜讯》——该案入选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创新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