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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股比放开至少应缓行十年

2014-03-10 10:29出处:赵英 [原创]责编:赵颖
        我认为不应该放开,我也坚决反对现在这个时候放开股比,理由主要有三条。第一,合资企业坚持50%的股比,是我们当初在谈判WTO的时候,经过争取获得的保护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措施。从实行方面看,50%的股比勉强维持了中方企业在合资企业中的发言权,尽管这个发言权不是很大,没有跨国公司那么强势,但是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是,50%的股比使合资企业中中方获得足够的利润,用来支持进行自主开发的资金。再有一个,通过50%对50%开放合资企业的方式,中方学习到了很多开发流程、技术,另外培训了中方的管理干部和人员。而且我们现在通过开放合资企业,正在学习正向新产品的开发,我们现在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正进入一个关键的转折点,而且正在爬坡,现在开放股比是不利的。

        另外一个就是,目前开放股比,从形式上对中方企业也不利,因为跨国公司已经度过了2008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开始有余力在中国进行市场扩张,在这种情况下放开股比对中方企业是不利的。另外一个是,跨国公司拥有全球产业链,它在目前和中方企业竞争时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如果完全放开股比,那跨国公司完全可以利用在中国的市场来迫使合资企业的中方进一步后退,那么这种情况下总体来说放开股比的结果就是使中国自主研发这个问题受到很大的影响,对中国汽车工业相当不利。

        对这个观点,我认为如果不考虑中国的现实情况,抽象的想这个观点是对的,市场经济总是能优化配置资源,这个都不错,放开股比只能使拥有核心竞争力,拥有话语权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的实力得到进一步的扩大,使它更加不愿意转让技术。所以我认为现实的来分析,不大可能出现(李总)所说的那种情况。

        我认为当前不该放,至少还应缓行十年左右的时间,但这十年应该加上限定条件。第一,国家应该统一考虑和跨国企业商讨合资年限的问题,如果有的企业续了,延期三十年,有的企业没有,这也不可能,所以结果就是按目前情况都续个三十年,那你这十年之内放开股比也就没多大意义了。还有一个就是,这十年之内放开股比是指对跨国公司,并不意味着国有企业本身拥有的这部分股比不能放开,它可以对内放开,比如引导民资进入,变成混合所有制。

        因为汽车行业作为竞争性行业,它和资源性的,或者公共基础行业不一样,它不是一种非得国家占据大股比的行业,所以可以首先考虑这个股比在中方占有50%的前提下,中方的50%可以对国内放开,至于具体办法,就还需再具体讨论了。我认为合资企业消亡不会,但目前放开股比的话,对中国汽车工业相当不利,因为外方可能就搞独资企业了,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责任编辑: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