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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步入政策年 私人市场何时破局

2014-01-09 10:19出处:中国青年报 [转载]责编:赵颖

        2013年,因雾霾引发的恐慌在继续。人们对PM2.5爆表已经见怪不怪,西安大雁塔“被发射”,布达拉宫“神秘隐身”,成为人们无奈中调侃的段子。在我国公布各地PM2.5数值一年多来,城市污染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相反,因雾霾引发的城市病愈加严重。除了首都北京被冠以“雾都”的美称之外,人们听到最多的就是江南水乡的沦陷。在雾霾的“白色恐怖”下,沿海城市也不能幸免。

        不久前,中科院给汽车尾气“洗刷罪名”闹乌龙,汽车企业在短暂欣慰后,又陷入了困顿。汽车尾气的“雾霾贡献率”至今仍没有科学的说法,但城市限购、限行、环境治理,首先把板子打在汽车身上,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有专家称,污染物来源解析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前提条件和关键步骤,查清楚来源,摸清楚元凶,才能对症下药地施行防治举措。但在目前的形势下,汽车业决不能独善其身,不管是“替罪羔羊”也好,“罪魁祸首”也好,汽车企业都应该想想未来该向何处去。

        政策让新能源车市场更明朗

        4年前,财政部高达50亿元预算的大手笔补贴,为新能源车市场送来了政策的春风。然而,只有5个入选的试点城市,引起了大量争议。针对私人购买新能源车,当时的政策堪称超前。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指出,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曾担忧:“充电站建立起来了,硬件投入了,车卖不出去怎么办?市场不接受怎么办?”他认为,谁成功了,谁推广经验,全国都可借鉴,但一旦失败,试点城市的投入无异于打了水漂。

        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和合肥作为入选私人购买新能源车的五大城市,今天稍有成果的,只有深圳和上海。而事实上,这两大城市私人购买新能源车的销量,也超不过两位数。如果不与市场接轨,所谓新能源车的私人购买根本就是水中望月。

        私人购买在4年前是超前思维,在今天仍然不现实。但经历一段政策“空窗期”的新能源车市场,仍然需要政策的指引。

        2013年,《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对2009年出台的《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做了补完,私人购买新能源车也被作为政策的一部分。不过,此次发布的政策更科学,更接地气。

        针对雾霾防治,政策有了指向性。《通知》表示,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通知》特别要求,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外地品牌数量30%的底线,旨在鼓励新能源车企主动推进市场,以防各地政府实施地方保护。此前,比亚迪新能源车就曾因为某些原因一直无法“进京”,各地政府对外地新能源车进入处处设限的现状有望改变。

责任编辑:赵颖 
V讯网

新能源车步入政策年 私人市场何时破局

2014-01-09 出处:中国青年报 [转载] 责编:赵颖

        2013年,因雾霾引发的恐慌在继续。人们对PM2.5爆表已经见怪不怪,西安大雁塔“被发射”,布达拉宫“神秘隐身”,成为人们无奈中调侃的段子。在我国公布各地PM2.5数值一年多来,城市污染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相反,因雾霾引发的城市病愈加严重。除了首都北京被冠以“雾都”的美称之外,人们听到最多的就是江南水乡的沦陷。在雾霾的“白色恐怖”下,沿海城市也不能幸免。

        不久前,中科院给汽车尾气“洗刷罪名”闹乌龙,汽车企业在短暂欣慰后,又陷入了困顿。汽车尾气的“雾霾贡献率”至今仍没有科学的说法,但城市限购、限行、环境治理,首先把板子打在汽车身上,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有专家称,污染物来源解析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前提条件和关键步骤,查清楚来源,摸清楚元凶,才能对症下药地施行防治举措。但在目前的形势下,汽车业决不能独善其身,不管是“替罪羔羊”也好,“罪魁祸首”也好,汽车企业都应该想想未来该向何处去。

        政策让新能源车市场更明朗

        4年前,财政部高达50亿元预算的大手笔补贴,为新能源车市场送来了政策的春风。然而,只有5个入选的试点城市,引起了大量争议。针对私人购买新能源车,当时的政策堪称超前。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指出,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曾担忧:“充电站建立起来了,硬件投入了,车卖不出去怎么办?市场不接受怎么办?”他认为,谁成功了,谁推广经验,全国都可借鉴,但一旦失败,试点城市的投入无异于打了水漂。

        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和合肥作为入选私人购买新能源车的五大城市,今天稍有成果的,只有深圳和上海。而事实上,这两大城市私人购买新能源车的销量,也超不过两位数。如果不与市场接轨,所谓新能源车的私人购买根本就是水中望月。

        私人购买在4年前是超前思维,在今天仍然不现实。但经历一段政策“空窗期”的新能源车市场,仍然需要政策的指引。

        2013年,《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对2009年出台的《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做了补完,私人购买新能源车也被作为政策的一部分。不过,此次发布的政策更科学,更接地气。

        针对雾霾防治,政策有了指向性。《通知》表示,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通知》特别要求,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外地品牌数量30%的底线,旨在鼓励新能源车企主动推进市场,以防各地政府实施地方保护。此前,比亚迪新能源车就曾因为某些原因一直无法“进京”,各地政府对外地新能源车进入处处设限的现状有望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