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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汽车频繁召回?

2014-11-05 10:08出处:陶梦兰 [原创]责编:王双双

  质检总局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10月,我国共计进行汽车召回793次,召回汽车数量达1688.5万辆。并且汽车召回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随着新速腾后轴问题的爆发,“召回”又一次成为了行业热点,从2004年10月到今天,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已经在中国走过了10年的时间。“召回”也从一个新名词成为了中国消费者热切关注的行业新闻。但这样的关注显然并不是喜爱,相反,人们对“召回”还有点谈虎色变。越来越密集和大量的汽车产品召回,是否意味着汽车质量的越来越不过关?

  根据最新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召回。可见“召回”确实是对质量不过关的汽车产品的一种补救方法。但当召回发生时就一定是坏事吗?而作为消费者,又该如何正确的来看待“召回”呢?

  中国经营报汽车版主编 周树远

  企业需要汲取教训

  近期汽车召回频率还是非常高的,我看来这是“市场反推”的重要反应,通过媒体和消费者的通力合作促成的召回事件对企业反而造成的损失更大,比如近期热门的“速腾”事件。对于汽车召回,我的看法是,召回影响企业形象,但是发生召回事件企业需要一定时间的反应时间也是情有可原的,这是因为我国召回制度中涉及信息收集、反馈以及一定批次等重要信息需要时间周期去一一核实,目前大部分的汽车召回制度都是直接涉及到设计缺陷。

  中国市场学会汽车营销专家委员会 秘书长 薛旭

  汽车召回保障消费者利益

  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在服务上整体跟国际接轨,目前国内召回制度中由于涉及的时间、速度以及范围等问题造成了一些争议,但是整体上是保障了消费者利益,提升了企业的竞争门槛。对于近期的热门“速腾”召回事件,我认为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不好做评价,厂家自会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如果是国内国外搞两套标准,自然就会有大麻烦,但速腾是国内外采取同样的标准,只是国内外文化不同导致国内消费者反应比较大。我的观点是,汽车厂家产品应该做到极致再出厂,若是发现问题及时召回也是必需的。

  著名车评人 封士明

  新媒体时代召回更加"扁平"化

  近期汽车召回的案例越来越多,我觉得这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遗憾。新的汽车召回条例自13年实施后,在实施过程中是打折扣的,比如2013年大众DSG事件,2014年福特翼虎事件都反映出了国家监管失控“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我认为今后制度可以在两方面加以深度实践,一是监督效率,二是技术鉴定,真正能让消费者信服。

  同时,通过近期的热门召回事件也看到了今后召回“自上而下”的自主趋势,在我看来,这说明了一些问题,过去依靠大媒体大平台的“息事宁人”的公关效果不在,新媒体时代信息更加扁平化,消费者通过微博、微信维权效果一点也不差,这说明了汽车消费更加成熟;另外,当越来越多的年轻消费者拥有汽车,这群消费者的心态更加开放,会通过更加开放化的平台维权,汽车公关也需要走向“扁平”化信息处理。

责任编辑:王双双 
V讯网

如何解读汽车频繁召回?

2014-11-05 出处:陶梦兰 [原创] 责编:王双双

  质检总局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10月,我国共计进行汽车召回793次,召回汽车数量达1688.5万辆。并且汽车召回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随着新速腾后轴问题的爆发,“召回”又一次成为了行业热点,从2004年10月到今天,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已经在中国走过了10年的时间。“召回”也从一个新名词成为了中国消费者热切关注的行业新闻。但这样的关注显然并不是喜爱,相反,人们对“召回”还有点谈虎色变。越来越密集和大量的汽车产品召回,是否意味着汽车质量的越来越不过关?

  根据最新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召回。可见“召回”确实是对质量不过关的汽车产品的一种补救方法。但当召回发生时就一定是坏事吗?而作为消费者,又该如何正确的来看待“召回”呢?

  中国经营报汽车版主编 周树远

  企业需要汲取教训

  近期汽车召回频率还是非常高的,我看来这是“市场反推”的重要反应,通过媒体和消费者的通力合作促成的召回事件对企业反而造成的损失更大,比如近期热门的“速腾”事件。对于汽车召回,我的看法是,召回影响企业形象,但是发生召回事件企业需要一定时间的反应时间也是情有可原的,这是因为我国召回制度中涉及信息收集、反馈以及一定批次等重要信息需要时间周期去一一核实,目前大部分的汽车召回制度都是直接涉及到设计缺陷。

  中国市场学会汽车营销专家委员会 秘书长 薛旭

  汽车召回保障消费者利益

  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在服务上整体跟国际接轨,目前国内召回制度中由于涉及的时间、速度以及范围等问题造成了一些争议,但是整体上是保障了消费者利益,提升了企业的竞争门槛。对于近期的热门“速腾”召回事件,我认为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不好做评价,厂家自会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如果是国内国外搞两套标准,自然就会有大麻烦,但速腾是国内外采取同样的标准,只是国内外文化不同导致国内消费者反应比较大。我的观点是,汽车厂家产品应该做到极致再出厂,若是发现问题及时召回也是必需的。

  著名车评人 封士明

  新媒体时代召回更加"扁平"化

  近期汽车召回的案例越来越多,我觉得这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遗憾。新的汽车召回条例自13年实施后,在实施过程中是打折扣的,比如2013年大众DSG事件,2014年福特翼虎事件都反映出了国家监管失控“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我认为今后制度可以在两方面加以深度实践,一是监督效率,二是技术鉴定,真正能让消费者信服。

  同时,通过近期的热门召回事件也看到了今后召回“自上而下”的自主趋势,在我看来,这说明了一些问题,过去依靠大媒体大平台的“息事宁人”的公关效果不在,新媒体时代信息更加扁平化,消费者通过微博、微信维权效果一点也不差,这说明了汽车消费更加成熟;另外,当越来越多的年轻消费者拥有汽车,这群消费者的心态更加开放,会通过更加开放化的平台维权,汽车公关也需要走向“扁平”化信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