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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取缔低速电动车并不可取

2014-03-19 10:44出处:周磊 [转载]责编:陈冬菊

        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上会,低速电动汽车被曝光。而低速电动汽车被曝光的原因,其一是这种产品技术满后,安全性差,其生产厂家也没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其二是因无需上牌,购买者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事故频发。但在笔者看来,依据上述这些原因就一味的取缔这种低速电动车的做法值得商榷。当然,要声明一点的是,笔者此种看法也绝对不是像一些业界大佬所说的那样是在“为虎作伥”。

         正如上述业界大佬所引用的数据:目前国内所谓“低速电动车”的年产销量达到18万辆,累计社会保有量近百万辆。为什么低速电动车的年产销量能达到近20万辆?无疑就是因为有市场需求,而从这么大的产销量来看,肯定其市场需求是蛮大的。面对这样一种庞大的市场需求,如果我们一味的取缔低速电动车,笔者相信肯定会有另外一种形式的产品来满足这样一种市场需求。因此,一味的取缔低速电动车,还是不能阻挡住市场的创新思维,肯定还会能够继续创造出新的产品来满足这种需求。届时,我们是不是又去取缔另外那种产品呢?如是,则可能会陷入“创造-取缔-再创造-再取缔。。。”的恶性循环,而晚上所曝光的问题则并没有获得根本性的改变。

         笔者认为,存在就有其合理性。既然现在低速电动车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市场需求,我们还是应该因势利导,将低速电动车产业扶正。

         虽然低速电动车目前的确存在本文开头的那些问题,但只要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规范,以政策法规等形式来进行整治,相信低速电动车产业也可以有春天,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经滞后的情况之下。

         一方面,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可以牵头来制订诸如《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的标准,来解决上述业界大佬所说的低速电动车存在的诸如“电压较低,放电有限”和“驱动电机功率有限,所使用的材料基本已经被淘汰”等两大“不治之症”?另一方面,针对那些不具备汽车生产资质的低速电动车企业,是否可以责成其进行技术升级等,使其能够达到获得低速电动车生产资质的能力?此外,针对低速电动车频频曝出的安全事故,交管部门是否可以通过上牌照、推行低速电动车驾照等举措来进行规范?而不是一味的坚决不准低速电动车上路?

责任编辑:陈冬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