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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股比政策之争 一场汽车业大争论(3)

2014-05-05 09:45出处:中国经济报告 [转载]责编:赵颖

        第二,放开汽车合资股比限制。这是在第一条基础上顺理成章的措施之一。强行规定合资比例早已不合时宜,既害人又害己--表面看让国有车企获得了丰厚利润和技术转让,但也伤害了其自立能力;表面看让政府获得了汽车行业发展的主导权,但不公平、不充分的市场竞争更从根本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表面看让跨 国车企进入了中国市场,但也因此制约了他们的投资经营和市场竞争;而对于后进的民营车企来说,则形成了国有车企和跨国公司联合钳制他们的绝对不公平竞争环 境,更是严重损害了潜力最大的本土车企自主竞争力的形成。

         鉴于此,应一步到位放开汽车合资股比限制,而不是先放控股权再放独资权。汽车合资已经30多年,再用“逐步放开”的方式来放宽外资股比,只不过是某些既得利益者的缓兵之计,希望维持目前的基本利益架构,根本不是出于国家利益、行业利益、消费者利益的渐进改革的策略考虑。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 外资在政策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方面的限制”,可为何在具体政策制定过程中,会遭遇如此重大的阻力?为何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国企这些最应贯彻落实相 关指示的机构反而成了最大阻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高度警惕--如果每个领域、每个行业都以种种借口拖延、迟滞改革,则全面深化改革必然成为镜花水 月。某种意义上,本次汽车行业的合资股比之争,也即改革与反改革之争。

        第三,放开汽车进口。贸易管制措施直接违反WTO规则,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虽然我们在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取消汽车进口的数量控制,并且逐步降 低关税壁垒,但不得不说,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做到。实际上,不管我们怎么强调中国汽车市场已经遵守承诺和规则充分开放,看看国内外市场差价就很清 楚。而一直存在的国内外汽车市场价格的巨大差异,完全归咎于生厂商、进口商和经销商定价是缺乏说服力的;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汽车这样一个全球竞争领域 里,不可能在某一个开放市场中形成“价格高地”,各个汽车主流厂商也不可能针对某一个开放市场结成价格同盟,激烈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导致国内外市场价格趋 于一致——除非这个市场存在准入限制和行政干预的扭曲作用。

        第四,对于国有汽车企业进行民营化改造。应该让民营资本成为中国汽车发展的本土主导力量。从汽车行业的本质属性和生产特点来看,国有投资和国有 企业模式不适合搞汽车生产,全球主要汽车厂商都不是国企绝非偶然(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某些领域里也有国企),日本、韩国汽车所以能发展起来其民营属性也是 决定性因素之一,可惜我们的业内专家、官员在屡屡谈及要学习日本、韩国时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最重要的一点。

        民营资本才是中国汽车未来的希望,国有投资应该逐步退出汽车领域。国有资本应以公开转让、拍卖、(被)收购兼并等方式逐步撤出汽车行业,或者只做一个谋 求资本回报的资本投资者存在于这个领域(如国有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让民营资本主导这个行业的发展,中国汽车的自立、自强、自尊才能确立,建立在自主 创新基础上的国内、国际竞争力也才能够真正实现。

        一个现实的典型例子就是,国有汽车企业用了60年都没有做到的事情,民营的吉利只用了十多年就做到了。吉利象其他企业一样,也是被投资审批挡在了汽车行业之外,1997年“借道”介入汽车行业,2001年才上了目录,算是有了正式身份。2010年就收购了世界著名汽车品牌沃尔沃。能否最终成功现 在还难下断言,但起码吉利迈出了国有车企至今做不到的坚实一步。如果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就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汽车领域,他们中间是不是会出现海尔、华为这样 的企业或也未知,但总比现在要强得多。

        放开市场以后,中国本土汽车会遭遇灭顶之灾,这种危言耸听的结论,正是不能放开股比论者希望达到的效果,也是其他行业开放前某些人的破灭预言。

        开放竞争,是中国汽车发展的当务之急。在深化改革中重新制定市场化的汽车产业政策,是中国汽车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高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赵颖 

合资股比政策之争 一场汽车业大争论(3)

2014-05-05 出处:中国经济报告 [转载] 责编:赵颖

        第二,放开汽车合资股比限制。这是在第一条基础上顺理成章的措施之一。强行规定合资比例早已不合时宜,既害人又害己--表面看让国有车企获得了丰厚利润和技术转让,但也伤害了其自立能力;表面看让政府获得了汽车行业发展的主导权,但不公平、不充分的市场竞争更从根本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表面看让跨 国车企进入了中国市场,但也因此制约了他们的投资经营和市场竞争;而对于后进的民营车企来说,则形成了国有车企和跨国公司联合钳制他们的绝对不公平竞争环 境,更是严重损害了潜力最大的本土车企自主竞争力的形成。

         鉴于此,应一步到位放开汽车合资股比限制,而不是先放控股权再放独资权。汽车合资已经30多年,再用“逐步放开”的方式来放宽外资股比,只不过是某些既得利益者的缓兵之计,希望维持目前的基本利益架构,根本不是出于国家利益、行业利益、消费者利益的渐进改革的策略考虑。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 外资在政策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方面的限制”,可为何在具体政策制定过程中,会遭遇如此重大的阻力?为何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国企这些最应贯彻落实相 关指示的机构反而成了最大阻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高度警惕--如果每个领域、每个行业都以种种借口拖延、迟滞改革,则全面深化改革必然成为镜花水 月。某种意义上,本次汽车行业的合资股比之争,也即改革与反改革之争。

        第三,放开汽车进口。贸易管制措施直接违反WTO规则,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虽然我们在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取消汽车进口的数量控制,并且逐步降 低关税壁垒,但不得不说,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做到。实际上,不管我们怎么强调中国汽车市场已经遵守承诺和规则充分开放,看看国内外市场差价就很清 楚。而一直存在的国内外汽车市场价格的巨大差异,完全归咎于生厂商、进口商和经销商定价是缺乏说服力的;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汽车这样一个全球竞争领域 里,不可能在某一个开放市场中形成“价格高地”,各个汽车主流厂商也不可能针对某一个开放市场结成价格同盟,激烈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导致国内外市场价格趋 于一致——除非这个市场存在准入限制和行政干预的扭曲作用。

        第四,对于国有汽车企业进行民营化改造。应该让民营资本成为中国汽车发展的本土主导力量。从汽车行业的本质属性和生产特点来看,国有投资和国有 企业模式不适合搞汽车生产,全球主要汽车厂商都不是国企绝非偶然(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某些领域里也有国企),日本、韩国汽车所以能发展起来其民营属性也是 决定性因素之一,可惜我们的业内专家、官员在屡屡谈及要学习日本、韩国时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最重要的一点。

        民营资本才是中国汽车未来的希望,国有投资应该逐步退出汽车领域。国有资本应以公开转让、拍卖、(被)收购兼并等方式逐步撤出汽车行业,或者只做一个谋 求资本回报的资本投资者存在于这个领域(如国有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让民营资本主导这个行业的发展,中国汽车的自立、自强、自尊才能确立,建立在自主 创新基础上的国内、国际竞争力也才能够真正实现。

        一个现实的典型例子就是,国有汽车企业用了60年都没有做到的事情,民营的吉利只用了十多年就做到了。吉利象其他企业一样,也是被投资审批挡在了汽车行业之外,1997年“借道”介入汽车行业,2001年才上了目录,算是有了正式身份。2010年就收购了世界著名汽车品牌沃尔沃。能否最终成功现 在还难下断言,但起码吉利迈出了国有车企至今做不到的坚实一步。如果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就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汽车领域,他们中间是不是会出现海尔、华为这样 的企业或也未知,但总比现在要强得多。

        放开市场以后,中国本土汽车会遭遇灭顶之灾,这种危言耸听的结论,正是不能放开股比论者希望达到的效果,也是其他行业开放前某些人的破灭预言。

        开放竞争,是中国汽车发展的当务之急。在深化改革中重新制定市场化的汽车产业政策,是中国汽车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