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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负“虚报油耗”主要责任?(2)

2014-03-21 10:38出处:南方日报 [转载]责编:赵颖

        然而,事与愿违。那谁应该负“虚报油耗”的责任?

        首先,车企与检测机构是首要的责任者。车企是油耗检测的主体,作为生产者,要在残酷市场竞争者获得主动,动“造假”的小心思,以获得不正当竞争,这是一种快捷方式。而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也存在着生存压力,这就给予了两者合作的可能。

        在央视曝光内容以及后来的回应方面,两者也在相互踢皮球,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称,只对来检测车型负责。而车企则称,检测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不过,在这里需要提出的是,作为政策执行的监管方,有没有做到有效监督?

        从我国情况来看,工信部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要加大事后的监督力度,而非之前作出相关规定之后,便开始放养,不闻不问。

        目前,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就要完善法规,以及加大监管与惩罚力度。

        最为明显,美国前两年的案例,美国福特公司2013款混动车实际油耗数据被投诉与厂家公布的数据不符,福特对每位车主赔偿550美元,总赔偿额高达1760万美元。而韩国现代集团因为虚报油耗,最终给美国的消费者平均每人一次性赔偿约320美元,总金额高达近4亿美元。

试想一下,在美国如此严格的法规之下,尚有车企敢以身试法,何况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状况下呢?

        在国内,如今即便被发现油耗造假,对车企来说,直接的惩罚力度可以说微乎其微。根据最新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将罚款金额提高到50万元。

        但是,即便是50万人民币,对于车企来说,违法成本太低,简直到了不值一提的地步。其通过油耗造假所获取的利益远远高于其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赵颖 
V讯网

谁应负“虚报油耗”主要责任?(2)

2014-03-21 出处:南方日报 [转载] 责编:赵颖

        然而,事与愿违。那谁应该负“虚报油耗”的责任?

        首先,车企与检测机构是首要的责任者。车企是油耗检测的主体,作为生产者,要在残酷市场竞争者获得主动,动“造假”的小心思,以获得不正当竞争,这是一种快捷方式。而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也存在着生存压力,这就给予了两者合作的可能。

        在央视曝光内容以及后来的回应方面,两者也在相互踢皮球,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称,只对来检测车型负责。而车企则称,检测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不过,在这里需要提出的是,作为政策执行的监管方,有没有做到有效监督?

        从我国情况来看,工信部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要加大事后的监督力度,而非之前作出相关规定之后,便开始放养,不闻不问。

        目前,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就要完善法规,以及加大监管与惩罚力度。

        最为明显,美国前两年的案例,美国福特公司2013款混动车实际油耗数据被投诉与厂家公布的数据不符,福特对每位车主赔偿550美元,总赔偿额高达1760万美元。而韩国现代集团因为虚报油耗,最终给美国的消费者平均每人一次性赔偿约320美元,总金额高达近4亿美元。

试想一下,在美国如此严格的法规之下,尚有车企敢以身试法,何况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状况下呢?

        在国内,如今即便被发现油耗造假,对车企来说,直接的惩罚力度可以说微乎其微。根据最新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将罚款金额提高到50万元。

        但是,即便是50万人民币,对于车企来说,违法成本太低,简直到了不值一提的地步。其通过油耗造假所获取的利益远远高于其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