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车主认为,“少开车、不开车”却要与“多开车、常开车”缴纳相同的年票费用,违反了“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
年票制是不少城市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的通行做法。在国家清理整治路桥收费的背景下,年票制避免了免费路桥流量集中的现象,提高了道路整体通行效率。但有些车 主认为,“少开车、不开车”却要与“多开车、常开车”缴纳相同的年票费用,违反了“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因此,拖延、拒缴年票的车主频频出现。近日,东 莞将年票与年审捆绑在一起的做法引来公众的激烈讨论,甚至一些人认为年票制既不合法又不合规。
广东省是全国最早推行年票制的省份之 一,在21个地级市中有20个开征年票。同时,从2013年开始,珠三角的9个城市、粤东地区的3个城市,分别实行了年票互认制度,形成了“珠三角”、 “粤东”两大年票区域。按照计划,未来广东省将计划实施全省的“大年票”互认。
年票制、年票互认的确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诸多方便。逐年撤销的路桥收费点,不仅令城市之间往来的交通成本大幅下降,也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便利。
对于这点,笔者有过切身体会。10年前,笔者去趟中山,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来回路桥费得花费60多元。而当时的年票按照980元/年征收。10年以后的今 天,同样的行程已取消了沿途全部路桥收费点,年票依然是980元/年的征收标准。试想,频繁往来于城市之间的私营车主们,的确可以从中省下不菲的成本。
当然,有一些车主对年票制持相悖的观点。广州、佛山、东莞等多个城市,出现了数十万车主拒交年票的现象。据统计,广州有15%以上的车主未按时缴纳年票;东 莞未缴年票的车主超过了二成以上;而新加入年票制的惠州等城市,缴纳年票的比例更是不足三成……不缴纳年费的原因是,有车主认为自己的车辆主要用途是上下 班代步行走的是市政免费道路,还有一些车主却是工作在外地,本地用车时间很短,却不得不缴纳两地的年票。他们认为,按照车牌归属地,强制缴纳年票的做法违 反了“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这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规。
笔者正是“一年享受不了几次年票减免优惠”的那类人,周一到周五依靠公交 出行上下班,周末会短距离使用车辆,三年下来平均年行驶里程仅8000公里。但在广东“年票制”的推行上,想公正地说上几句,年票制在中国许多城市已经有 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征收历史,此类统缴费用的“强买”行为的确令人不爽,但如果不实行统缴的话,也会产生另外的麻烦。例如,武汉就曾发生过戏剧性的一幕。 2002年,武汉取消按次收费方式推行年票制,走在全国车辆通行费征收改革的前列。然而,面对日益增多的质疑声,实行9年后,武汉恢复了“电子计次”并保 留了年优惠票。但这样的收费方式仍然未令人满意,一方面有些车主认为,年优惠票相对以前的年票涨得太多。另一方则认为,按次收费令很多人不愿过江,长期以 往将割断城市,限制经济的发展。所以,在路桥费的征收方式上常常会出现众口难调。但对于按次收费而言,笔者认为推行年票制还是算得上“更有效”的方式。收费网点的撤销,不仅疏通了道路,还节省了路桥部门的成本。特别是广东省正在推行的“大年票制”,有力推动了各地经济的合作与文化的交流。
年票制产生抱怨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得归结于年票征收后开支的透明度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征收的“年票费”应用于偿还城市路桥、隧道建设的贷款,对于贷款 还清或超过收费年限的路桥段应该撤销征收点,实施免费通行。而近年来,年费的具体用途和去向不明却一直成为备受诟病的问题。许多城市年票征收的费用除了偿 还相关路桥项目贷款外,更多用在了统筹解决城市道路设施的问题及新建公路的投资上。其结果往往是,还完了款,又被捆绑到了新项目中。让年年缴纳年票的车主 认为,履行义务的同时却没有充分享受到权利。年票如何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路桥费到底该如何公平、科学地收费?虽然不能找到一种让大家都满意的方 式,但如果能让大多数人感受到它的“福利”,也许就能传播出更多的正能量。此外,缴纳的形式也可以不拘于一格,例如,类似海南省的做法,将路桥费的成本加 入到油价中,遵循“多开车多缴费,少开车少缴费”的原则。
2014-01-10 出处:南方日报 [转载] 责编:赵颖
有些车主认为,“少开车、不开车”却要与“多开车、常开车”缴纳相同的年票费用,违反了“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
年票制是不少城市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的通行做法。在国家清理整治路桥收费的背景下,年票制避免了免费路桥流量集中的现象,提高了道路整体通行效率。但有些车 主认为,“少开车、不开车”却要与“多开车、常开车”缴纳相同的年票费用,违反了“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因此,拖延、拒缴年票的车主频频出现。近日,东 莞将年票与年审捆绑在一起的做法引来公众的激烈讨论,甚至一些人认为年票制既不合法又不合规。
广东省是全国最早推行年票制的省份之 一,在21个地级市中有20个开征年票。同时,从2013年开始,珠三角的9个城市、粤东地区的3个城市,分别实行了年票互认制度,形成了“珠三角”、 “粤东”两大年票区域。按照计划,未来广东省将计划实施全省的“大年票”互认。
年票制、年票互认的确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诸多方便。逐年撤销的路桥收费点,不仅令城市之间往来的交通成本大幅下降,也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便利。
对于这点,笔者有过切身体会。10年前,笔者去趟中山,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来回路桥费得花费60多元。而当时的年票按照980元/年征收。10年以后的今 天,同样的行程已取消了沿途全部路桥收费点,年票依然是980元/年的征收标准。试想,频繁往来于城市之间的私营车主们,的确可以从中省下不菲的成本。
当然,有一些车主对年票制持相悖的观点。广州、佛山、东莞等多个城市,出现了数十万车主拒交年票的现象。据统计,广州有15%以上的车主未按时缴纳年票;东 莞未缴年票的车主超过了二成以上;而新加入年票制的惠州等城市,缴纳年票的比例更是不足三成……不缴纳年费的原因是,有车主认为自己的车辆主要用途是上下 班代步行走的是市政免费道路,还有一些车主却是工作在外地,本地用车时间很短,却不得不缴纳两地的年票。他们认为,按照车牌归属地,强制缴纳年票的做法违 反了“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这种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规。
笔者正是“一年享受不了几次年票减免优惠”的那类人,周一到周五依靠公交 出行上下班,周末会短距离使用车辆,三年下来平均年行驶里程仅8000公里。但在广东“年票制”的推行上,想公正地说上几句,年票制在中国许多城市已经有 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征收历史,此类统缴费用的“强买”行为的确令人不爽,但如果不实行统缴的话,也会产生另外的麻烦。例如,武汉就曾发生过戏剧性的一幕。 2002年,武汉取消按次收费方式推行年票制,走在全国车辆通行费征收改革的前列。然而,面对日益增多的质疑声,实行9年后,武汉恢复了“电子计次”并保 留了年优惠票。但这样的收费方式仍然未令人满意,一方面有些车主认为,年优惠票相对以前的年票涨得太多。另一方则认为,按次收费令很多人不愿过江,长期以 往将割断城市,限制经济的发展。所以,在路桥费的征收方式上常常会出现众口难调。但对于按次收费而言,笔者认为推行年票制还是算得上“更有效”的方式。收费网点的撤销,不仅疏通了道路,还节省了路桥部门的成本。特别是广东省正在推行的“大年票制”,有力推动了各地经济的合作与文化的交流。
年票制产生抱怨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得归结于年票征收后开支的透明度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征收的“年票费”应用于偿还城市路桥、隧道建设的贷款,对于贷款 还清或超过收费年限的路桥段应该撤销征收点,实施免费通行。而近年来,年费的具体用途和去向不明却一直成为备受诟病的问题。许多城市年票征收的费用除了偿 还相关路桥项目贷款外,更多用在了统筹解决城市道路设施的问题及新建公路的投资上。其结果往往是,还完了款,又被捆绑到了新项目中。让年年缴纳年票的车主 认为,履行义务的同时却没有充分享受到权利。年票如何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路桥费到底该如何公平、科学地收费?虽然不能找到一种让大家都满意的方 式,但如果能让大多数人感受到它的“福利”,也许就能传播出更多的正能量。此外,缴纳的形式也可以不拘于一格,例如,类似海南省的做法,将路桥费的成本加 入到油价中,遵循“多开车多缴费,少开车少缴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