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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污限堵政策制定应遵循法律民意

2013-09-09 17:49出处:V讯网 [原创]责编:赵颖
        摇号数量缩减,我个人认为受冲击最大的应该是自主品牌的低端车,车主好不容易摇到一个号,宁可买一个贵一些的车。至于分时段限行,我认为虽然北京市部门让一把手负责,还要一票否决,但我们还是要注意到分时段限行的法律基础怎么样,民心相悖如何,还有就是一定要遵循程序。对于尾号限行,单双号限行,国内的法律人士一直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道交法中关于交通管制的条款,可以承担起这个政策的溯源。但有些法律界的专家坚持认为应该按照物权法,公民的合法的私人财产的使用权也应该受到保护,也就是说限行有损于财产的使用权,目前这还悬而未决。
 
        地方行政强制限行上位的法律依据到底在哪,这个问题一定要首先搞清楚,那么第二个就是民心向背,让北京的天变得更蓝空气变得更清洁,我相信这是大家共同的美好愿望,但是在这个行政制度制定的过程当中,我们要考虑到民意是怎么样的,因为咱们毕竟不像纽约,伦敦,香港这些大都市一样,它们的公交已经十分便利了,现在我们私家车的出行,尤其是在家里有病人的情况下,是个很重要的出行工具,那么一刀切的限制还是要考虑民意基础怎么样,而不是抱着美好的目的,做出强制性的限制,这个可能就是有违民意。
 
        第三个就是程序性,我注意到很多大城市在设计到治堵治污的政策的时候,都要开听证会,但如何让这种听证会不是走形式,不是说要抱着一个既定的目标,去选择听证代表,而是要真正把各方的代表吸纳进来,然后经过公开的博弈,得到让大家心服口服的一个结果,这是很重要的。另外一个程序顺序就是应当先限公车,然后再限私家车和社会车,这是纳税人共同的心声。
 
        另外北京我也注意到,在加大地方立法的力度,比如出台《大气污染的防治条例》,本身地方立法的过程就要求跟全国性法律统一,这就有可能避免行政制度的这种拍脑门的效益,但是要真正做到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然后你地方的条例,才能不跟全国性重要的法律相冲突,这点也是很重要。
 
        我曾经请教过环保部门的一些,机动车污染在北京的污染份额大概占22%左右,但机动车是个很大的概念,它包括两轮摩托,三轮的机动摩托车等等,尤其是还包括一些重型的货车及商用车。据环保部门的专家分析,对pm2.5贡献最大的应该是重型的柴油车。所以我认为,治堵首先要分析清楚污染源,而不是笼统的说因为机动车占到22%,就一下给大家都上点药。
 
       大家都知道北京的私家车的标准是走在世界前列的,目前是国五标准,相当于欧洲五号标准,使用的也是符合响应标准的燃油,到16年会升级到国六,相当于欧洲六号排放标准,那么跟发达国家的排放情况相当于就接轨了。还有一些细则我也看到了,要大力淘汰黄标车,鼓励国一国二车的更好,这些我觉得都是有针对性的,但是我觉得一定要分清楚机动车中主要的污染源是重型柴油车,如何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法,而不是列出普遍的限制政策,让大家都跟着吃药,这个我觉得有不对症的意思在里面。
责任编辑: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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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污限堵政策制定应遵循法律民意

2013-09-09 出处:V讯网 [原创] 责编:赵颖

        摇号数量缩减,我个人认为受冲击最大的应该是自主品牌的低端车,车主好不容易摇到一个号,宁可买一个贵一些的车。至于分时段限行,我认为虽然北京市部门让一把手负责,还要一票否决,但我们还是要注意到分时段限行的法律基础怎么样,民心相悖如何,还有就是一定要遵循程序。对于尾号限行,单双号限行,国内的法律人士一直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道交法中关于交通管制的条款,可以承担起这个政策的溯源。但有些法律界的专家坚持认为应该按照物权法,公民的合法的私人财产的使用权也应该受到保护,也就是说限行有损于财产的使用权,目前这还悬而未决。
 
        地方行政强制限行上位的法律依据到底在哪,这个问题一定要首先搞清楚,那么第二个就是民心向背,让北京的天变得更蓝空气变得更清洁,我相信这是大家共同的美好愿望,但是在这个行政制度制定的过程当中,我们要考虑到民意是怎么样的,因为咱们毕竟不像纽约,伦敦,香港这些大都市一样,它们的公交已经十分便利了,现在我们私家车的出行,尤其是在家里有病人的情况下,是个很重要的出行工具,那么一刀切的限制还是要考虑民意基础怎么样,而不是抱着美好的目的,做出强制性的限制,这个可能就是有违民意。
 
        第三个就是程序性,我注意到很多大城市在设计到治堵治污的政策的时候,都要开听证会,但如何让这种听证会不是走形式,不是说要抱着一个既定的目标,去选择听证代表,而是要真正把各方的代表吸纳进来,然后经过公开的博弈,得到让大家心服口服的一个结果,这是很重要的。另外一个程序顺序就是应当先限公车,然后再限私家车和社会车,这是纳税人共同的心声。
 
        另外北京我也注意到,在加大地方立法的力度,比如出台《大气污染的防治条例》,本身地方立法的过程就要求跟全国性法律统一,这就有可能避免行政制度的这种拍脑门的效益,但是要真正做到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然后你地方的条例,才能不跟全国性重要的法律相冲突,这点也是很重要。
 
        我曾经请教过环保部门的一些,机动车污染在北京的污染份额大概占22%左右,但机动车是个很大的概念,它包括两轮摩托,三轮的机动摩托车等等,尤其是还包括一些重型的货车及商用车。据环保部门的专家分析,对pm2.5贡献最大的应该是重型的柴油车。所以我认为,治堵首先要分析清楚污染源,而不是笼统的说因为机动车占到22%,就一下给大家都上点药。
 
       大家都知道北京的私家车的标准是走在世界前列的,目前是国五标准,相当于欧洲五号标准,使用的也是符合响应标准的燃油,到16年会升级到国六,相当于欧洲六号排放标准,那么跟发达国家的排放情况相当于就接轨了。还有一些细则我也看到了,要大力淘汰黄标车,鼓励国一国二车的更好,这些我觉得都是有针对性的,但是我觉得一定要分清楚机动车中主要的污染源是重型柴油车,如何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法,而不是列出普遍的限制政策,让大家都跟着吃药,这个我觉得有不对症的意思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