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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战秦琼 腾讯奇瑞“QQ”闹剧终结

2014-09-15 14:09出处:王文汐 [原创]责编:王文汐

  近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腾讯诉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支持商评委此前的裁定,驳回腾讯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这一判决意味着腾讯必须立即撤销在汽车等商品上注册的“QQ”商标。

  尽管分属不同领域,但十一年来,腾讯与奇瑞“关公战秦琼”般的QQ争夺战却从未停歇。纵览全局始末,还要从十一年前说起。2003年,奇瑞QQ轿车在上市两个月前就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QQ”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12类中的大客车、电动车辆、小汽车、汽车等商品上。

  而对于奇瑞的申请,腾讯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间便已提出异议。

  两年后的2005年5月19日,腾讯公司选择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并与三年后获准注册。

  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以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评委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商评委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31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撤销了腾讯公司已经注册的商标。

  一审判决作出后,腾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高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汽车商品和通讯服务差距较大,二者不构成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腾讯在汽车等商品上申请争议商标时,理应知晓奇瑞在此类商品上的“QQ”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腾讯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而且即便是防御性商标,也应当对奇瑞公司享有的在先权利进行避让。

        最终,北京高院判令维持一审判决。至此,狗血的腾讯奇瑞“QQ”闹剧宣告终结。

责任编辑:王文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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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战秦琼 腾讯奇瑞“QQ”闹剧终结

2014-09-15 出处:王文汐 [原创] 责编:王文汐

  近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腾讯诉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支持商评委此前的裁定,驳回腾讯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这一判决意味着腾讯必须立即撤销在汽车等商品上注册的“QQ”商标。

  尽管分属不同领域,但十一年来,腾讯与奇瑞“关公战秦琼”般的QQ争夺战却从未停歇。纵览全局始末,还要从十一年前说起。2003年,奇瑞QQ轿车在上市两个月前就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QQ”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12类中的大客车、电动车辆、小汽车、汽车等商品上。

  而对于奇瑞的申请,腾讯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间便已提出异议。

  两年后的2005年5月19日,腾讯公司选择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并与三年后获准注册。

  2009年11月26日,奇瑞公司以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评委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商评委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31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撤销了腾讯公司已经注册的商标。

  一审判决作出后,腾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高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汽车商品和通讯服务差距较大,二者不构成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腾讯在汽车等商品上申请争议商标时,理应知晓奇瑞在此类商品上的“QQ”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腾讯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而且即便是防御性商标,也应当对奇瑞公司享有的在先权利进行避让。

        最终,北京高院判令维持一审判决。至此,狗血的腾讯奇瑞“QQ”闹剧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