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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汽车授权经销商领回42万元罚单

2015-05-20 09:32出处:V讯网 [转载]责编:田大鹏

  深圳汽车限购政策实施后,北京现代汽车4S店——深圳市大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趁火打劫”,要求已购车但未提车的消费者必须加价才能提车。日前,深圳大胜机电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付出高达42.6万元的代价!

  A

  大胜机电

  提车必须加价或购买“大礼包”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获悉,稽查局于5月18日下午向深圳市大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大胜机电处以42.6万元罚款,理由是大胜机电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以及在销售商品时附加其他条件。

  据了解,2015年1月以来,陆续有消费者投诉称,由于市政府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深圳市大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针对在小汽车增量调控前已签订购车合同但未提车的消费者,在提车时要求加价或购买“大礼包”才能提车。

  2015年2月12日,市场稽查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和现场执法检查掌握的初步证据材料对大胜机电立案调查。

  经查实,大胜机电为北京现代汽车的授权经销商。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实施后,大胜机电以小汽车增量调控导致其运营成本增加为由制定了一个“成本分摊政策”:“大车型分摊成本8000元,小车型分摊成本5000元”。大胜机电要求凡在小汽车增量调控以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的消费者,必须在原《汽车销售合同》已经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基础上额外增加车款或者购买指定的“大礼包”才能提车,否则不给提车。“大礼包”内容包括提供12个月臭氧消毒服务、12个月轮胎氮气等服务。

  B

  消费者

  被迫购买5000元“鸡肋”大礼包

  据了解,消费者都是限购以前就已经与大胜机电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并且在拿到公证书以后,遭遇了强制加价才能提车的问题。一位消费者说:“拿到公证书以后,我一直在和4S店交涉上牌提车事宜,4S店销售表示必须加钱购买大礼包才能上牌提车,原因是限购以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如果不买大礼包只能年后再说,而且年后加多少钱还不一定。”最后,这名消费者被迫交了5000元购买“大礼包”,才提到车。

  消费者还向执法人员透露,这个“大礼包”的内容也是4S店指定的,消费者表示根本不需要这些服务,但不买就提不到车。消费者提出能不能购买其他的服务,4S店的销售说“只能是12个月臭氧消毒和12个月轮胎氮气。”

  经查,消费者在与大胜机电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现车,《汽车销售合同》中已经载明了发动机号、车架号,并不存在无车可提的情况。部分消费者担心以后购车更加困难,所以被迫向大胜机电购买“大礼包”或直接支付现金。消费者在购买“大礼包”或加价以后,快则3天、慢则7天,就提到了车。

  C

  市场稽查局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罚42.6万

  市场稽查局获悉情况后立即对大胜机电实施现场检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展开立案调查。经核实,稽查局全面查清了大胜机电侵权的证据材料,认定大胜机电的行为属于“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以及在销售商品时附加其他条件”的情形,拟对大胜机电作出42.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案所涉及的15名投诉消费者的积极配合对案件的查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此,市场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消费者能进一步加强自我维权意识,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查处工作。此外,稽查局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另外几家汽车经销商存在类似违法行为的投诉,现正在调查处理,一旦核实,将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田大鹏 

北京现代汽车授权经销商领回42万元罚单

2015-05-20 出处:V讯网 [转载] 责编:田大鹏

  深圳汽车限购政策实施后,北京现代汽车4S店——深圳市大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趁火打劫”,要求已购车但未提车的消费者必须加价才能提车。日前,深圳大胜机电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付出高达42.6万元的代价!

  A

  大胜机电

  提车必须加价或购买“大礼包”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获悉,稽查局于5月18日下午向深圳市大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大胜机电处以42.6万元罚款,理由是大胜机电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以及在销售商品时附加其他条件。

  据了解,2015年1月以来,陆续有消费者投诉称,由于市政府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深圳市大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针对在小汽车增量调控前已签订购车合同但未提车的消费者,在提车时要求加价或购买“大礼包”才能提车。

  2015年2月12日,市场稽查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和现场执法检查掌握的初步证据材料对大胜机电立案调查。

  经查实,大胜机电为北京现代汽车的授权经销商。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实施后,大胜机电以小汽车增量调控导致其运营成本增加为由制定了一个“成本分摊政策”:“大车型分摊成本8000元,小车型分摊成本5000元”。大胜机电要求凡在小汽车增量调控以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的消费者,必须在原《汽车销售合同》已经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基础上额外增加车款或者购买指定的“大礼包”才能提车,否则不给提车。“大礼包”内容包括提供12个月臭氧消毒服务、12个月轮胎氮气等服务。

  B

  消费者

  被迫购买5000元“鸡肋”大礼包

  据了解,消费者都是限购以前就已经与大胜机电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并且在拿到公证书以后,遭遇了强制加价才能提车的问题。一位消费者说:“拿到公证书以后,我一直在和4S店交涉上牌提车事宜,4S店销售表示必须加钱购买大礼包才能上牌提车,原因是限购以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如果不买大礼包只能年后再说,而且年后加多少钱还不一定。”最后,这名消费者被迫交了5000元购买“大礼包”,才提到车。

  消费者还向执法人员透露,这个“大礼包”的内容也是4S店指定的,消费者表示根本不需要这些服务,但不买就提不到车。消费者提出能不能购买其他的服务,4S店的销售说“只能是12个月臭氧消毒和12个月轮胎氮气。”

  经查,消费者在与大胜机电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现车,《汽车销售合同》中已经载明了发动机号、车架号,并不存在无车可提的情况。部分消费者担心以后购车更加困难,所以被迫向大胜机电购买“大礼包”或直接支付现金。消费者在购买“大礼包”或加价以后,快则3天、慢则7天,就提到了车。

  C

  市场稽查局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罚42.6万

  市场稽查局获悉情况后立即对大胜机电实施现场检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展开立案调查。经核实,稽查局全面查清了大胜机电侵权的证据材料,认定大胜机电的行为属于“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以及在销售商品时附加其他条件”的情形,拟对大胜机电作出42.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案所涉及的15名投诉消费者的积极配合对案件的查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此,市场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消费者能进一步加强自我维权意识,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查处工作。此外,稽查局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另外几家汽车经销商存在类似违法行为的投诉,现正在调查处理,一旦核实,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