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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资产改革 中国重汽由省降市

2014-08-21 08:31出处:王双双 [原创]责编:王思

  [V讯网 企业新闻]8月19日,中国重汽集团发布公告称中国重汽实际控股人将由山东省国资委转为济南市国资委。由此,坊间流传已久的中国重汽股权转让工作终于尘埃落定。

  由央企变成省管单位,如今一纸公文又再次“降级”为市管企业,中国重汽可谓“一降再降”。然而,对于此次实际控股人的变更,业内人士却给出了积极评价。其中原因何在?

  股权二次变更

  8月19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全部股权及享有权益的80%无偿划转给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20%无偿划转给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而言之,中国重汽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山东省国资委变为济南市国资委。

  事实上,由“省属”变为“市属”是中国重汽实际控制人的第二次变更,上一次要追溯到2001年由央企变为省企。

  中国重汽在新中国重型汽车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资料显示,中国重汽前身为成立于1956年的济南汽车制造总厂,该厂在1960年生产出了中国第一辆重型汽车,又在1983年成为国内首个引进斯太尔重型车项目的重型车企业。1984年,济南汽车制造总厂与中国其他整车、发动机、零部件制造生合并组成了重型汽车工业联营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雏形”渐显。1990年,国家将数家重卡制造实体联合组建了中国重汽集团,企业性质为中央直属企业,隶属国务院领导。此后十年成为中国重汽在新中国历史上“地位最高”的时期。

  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无法跟上市场经济步伐的中国重汽陷入亏损泥潭。2000年底,国务院决定对中国重汽实施战略重组,核心主体部分“回归”济南、隶属山东省国资委,但保留“中国重汽”的称号。中国重汽由此从央属企业变为省管企业。

  如今,十三年时间已过,中国重汽又由省属单位变为市属单位,对此改变,外界议论四起。

  明降暗升?

  “中国重汽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应该说是前期的铺垫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从企业本身来说,此次的股权转让其实是‘明降暗升’,不仅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灵活性,同时也是响应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号召,未来将更有利于企业的市场化发展。”8月19日,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告诉汽车商报记者。

  根据重汽2013年年报发布的信息,2013年公司累计销售汽车8.4万辆,同比增长12.5%,营业收入214.5亿元,较上年增长10.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 亿元,同比增长719.0%。

  销售数据显示,今年1~6月中国重汽在全行业低迷的状态下共销售整车9.88万辆,同比增长10.05%。其中,重型汽车6.99万辆,同比增长10.95%,市场占有率达到16.3%。其中,与德国曼合作的曼系列重卡发挥了重要作用。

  曹鹤表示,股权划转是重汽发展到现阶段的客观需求。业内相关分析认为,重汽集团由济南市政府监管后,企业和地方都将受益:一方面企业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更有利于体制的创新,济南市也将对其高度重视;另一方面,重汽的到来,对带动济南经济圈的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8月18日,重汽集团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目前集团只是完成了股权转让,下一步该怎么走、集团是如何规划的,下面员工现在也不清楚。”同日,山东省国资委的一位工作人员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虽然转让工作早已完成,“重汽已经不属于省国资委管辖范围”。

  “搭乘”改革风

  据汽车商报记者了解,此类涉及国有企业的股权转,重汽让并非个例。自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国企改革以来,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号召,相继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的具体方案。此次重汽股权转让工作正是在山东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据了解,在山东省6月中旬召开的国有资产管理会议上,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李红表示:2013年全国省级监管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2%,山东省省管企业利润却走下坡,同比下降53.6%。截止5月末,山东省省管企业实现利润47.92亿元,同比下降了13.95%;净利润下降24.63%,归属母公司利润为负值,产权结构直接影响到净利润结果,国有资产改革势在必行。

  6月30日,山东省国资委正式发布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根据不同省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确定国有股权比例。除重要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中的少数骨干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外,其他企业的国有股权依据发展状况和市场规则有进有退。”换言之,除少数骨干企业外,其他企业未来或将引进民营资本。

  8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汽车商报记者,此次重汽股权划中20%的股权由省国资委转给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利于推动企业的混合所有制:“以公司形式参股,资本运作将更灵活,未来可以通过抛售股份来吸引民营资本,实现公司的混合所有制。”

责任编辑: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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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资产改革 中国重汽由省降市

2014-08-21 出处:王双双 [原创] 责编:王思

  [V讯网 企业新闻]8月19日,中国重汽集团发布公告称中国重汽实际控股人将由山东省国资委转为济南市国资委。由此,坊间流传已久的中国重汽股权转让工作终于尘埃落定。

  由央企变成省管单位,如今一纸公文又再次“降级”为市管企业,中国重汽可谓“一降再降”。然而,对于此次实际控股人的变更,业内人士却给出了积极评价。其中原因何在?

  股权二次变更

  8月19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全部股权及享有权益的80%无偿划转给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20%无偿划转给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而言之,中国重汽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山东省国资委变为济南市国资委。

  事实上,由“省属”变为“市属”是中国重汽实际控制人的第二次变更,上一次要追溯到2001年由央企变为省企。

  中国重汽在新中国重型汽车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资料显示,中国重汽前身为成立于1956年的济南汽车制造总厂,该厂在1960年生产出了中国第一辆重型汽车,又在1983年成为国内首个引进斯太尔重型车项目的重型车企业。1984年,济南汽车制造总厂与中国其他整车、发动机、零部件制造生合并组成了重型汽车工业联营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雏形”渐显。1990年,国家将数家重卡制造实体联合组建了中国重汽集团,企业性质为中央直属企业,隶属国务院领导。此后十年成为中国重汽在新中国历史上“地位最高”的时期。

  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无法跟上市场经济步伐的中国重汽陷入亏损泥潭。2000年底,国务院决定对中国重汽实施战略重组,核心主体部分“回归”济南、隶属山东省国资委,但保留“中国重汽”的称号。中国重汽由此从央属企业变为省管企业。

  如今,十三年时间已过,中国重汽又由省属单位变为市属单位,对此改变,外界议论四起。

  明降暗升?

  “中国重汽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应该说是前期的铺垫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从企业本身来说,此次的股权转让其实是‘明降暗升’,不仅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灵活性,同时也是响应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号召,未来将更有利于企业的市场化发展。”8月19日,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告诉汽车商报记者。

  根据重汽2013年年报发布的信息,2013年公司累计销售汽车8.4万辆,同比增长12.5%,营业收入214.5亿元,较上年增长10.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 亿元,同比增长719.0%。

  销售数据显示,今年1~6月中国重汽在全行业低迷的状态下共销售整车9.88万辆,同比增长10.05%。其中,重型汽车6.99万辆,同比增长10.95%,市场占有率达到16.3%。其中,与德国曼合作的曼系列重卡发挥了重要作用。

  曹鹤表示,股权划转是重汽发展到现阶段的客观需求。业内相关分析认为,重汽集团由济南市政府监管后,企业和地方都将受益:一方面企业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更有利于体制的创新,济南市也将对其高度重视;另一方面,重汽的到来,对带动济南经济圈的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8月18日,重汽集团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目前集团只是完成了股权转让,下一步该怎么走、集团是如何规划的,下面员工现在也不清楚。”同日,山东省国资委的一位工作人员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虽然转让工作早已完成,“重汽已经不属于省国资委管辖范围”。

  “搭乘”改革风

  据汽车商报记者了解,此类涉及国有企业的股权转,重汽让并非个例。自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国企改革以来,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号召,相继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的具体方案。此次重汽股权转让工作正是在山东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据了解,在山东省6月中旬召开的国有资产管理会议上,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李红表示:2013年全国省级监管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2%,山东省省管企业利润却走下坡,同比下降53.6%。截止5月末,山东省省管企业实现利润47.92亿元,同比下降了13.95%;净利润下降24.63%,归属母公司利润为负值,产权结构直接影响到净利润结果,国有资产改革势在必行。

  6月30日,山东省国资委正式发布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根据不同省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确定国有股权比例。除重要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中的少数骨干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外,其他企业的国有股权依据发展状况和市场规则有进有退。”换言之,除少数骨干企业外,其他企业未来或将引进民营资本。

  8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汽车商报记者,此次重汽股权划中20%的股权由省国资委转给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利于推动企业的混合所有制:“以公司形式参股,资本运作将更灵活,未来可以通过抛售股份来吸引民营资本,实现公司的混合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