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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生: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与产品备案重点解析

2018-01-17 12:44出处:V讯网 [原创]责编:田大鹏

  1月17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办的2018国际新能源汽车用户评价与应用创新研讨会在广西柳州举办。本届会议主题为“关注用户评价,聚焦业态创新”。

  从目前情况来看,发展新能源车是大势所趋。但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也面临着补贴退坡、产品可靠性、商业运营模式、产业链配套等多方面的挑战。

  会议邀请到行业专家、电池企业、设备企业、整车企业、分时租赁、三电供应商等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等数百位大咖齐聚,共同回顾2017年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历程,并对2018年产业走向和趋势做出预判。同时,还将面对面探讨新能源汽车用户评价与应用创新等行业问题。

  以下是工信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审核部部长 李方生发言实录:

  尊敬的各位嘉宾,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我是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的李方生,工信部主管,只有列入到公告内的企业和产品才能够生产销售,才能够注册,才能够后续进入到推广工作和试用工作,所以新能源汽车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如何进入公告,主要的依据是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也就是2017年7月1号实施的第39号要求,我今天就把主要的要求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介绍一下39号令修订的背景,我们知道新能源汽车企业以前能够进入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的公告是依据44号公告进行审核,44号公告最早应该是发改委2008年制定的,后续汽车行业归工信部主管,为了更好的解释,2009年做了修订,44号公告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开创性提出了产品的技术成果,分为三个阶段,起步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不同的成熟度有不同的管理,推动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安全可控健康有序的发展。

  在政府部门相关政策引导和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重大的成效,我们从公告来看,目前公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230余家,产品有近4000个,但是真正在公告当中4000个产品过千量的产品数不足100个,4000个纯电动占了3500个,燃料电池最少,不到30个,其他都是插电式和混合动力,这是最基本的情况,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了。但是暴露了很多问题,主要的问题是散和小,有的地方企业是地方政府重推广轻安全,包括一些企业在研发验证能力、质量控制能力、销售服务这块做得不到位,马凯副总理多次做了指示,应该是安全,关系到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安全是命脉,没有安全就没有新能源汽车的未来,也无从谈起后续发展新能源汽车,所以是低成本、低品质同质化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创新动力,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苗头。39号令鼓励企业进入新能源行业中,踏踏实实做新能源产品,这是暴露的问题。

  我们是从2016年开始启动修订新能源规则,39号令是7月1号实施,整个过程是2015年就开始了策划,工信部起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2016年12月向WTC通报,2017年最终实施。

  主要的思路,一是双管齐下,提高门槛,从企业产品两端入手,提升企业能力建设、产品性能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实现优胜劣汰,遏制散乱发展势头。二是创新模式,强化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我们要求整车企业负主体责任,包括事先的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我们近期工信部、财政部也拨了费用,对产品进行了抽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直接可以上工信部申报。

  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范围,现在的新能源指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二是完善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主体明确了,就是两个,你要做新能源企业必须是公告内传统车的企业,你可以申请乘用车的新能源,你有商用车的资质可以申请商用车的新能源,或者按照发改委新建商用车的企业才能做新能源,提高了设计开发能力要求,以前是三个核心技术掌握其一就可以,现在要求必须三个核心技术掌握整车控制技术,其他的包括能源,包括电机、车载能力等都要求掌握。提高常规汽车整车企业生产条件的要求,比如说对混合动力提出要求,你要是乘用车做混合动力新能源,必须是混合动力的发动机要研发和生成,避免关键技术,包括合资企业、自主品牌还停留在装配阶段,提高售后服务能力要求,最早通过工信部公示,现在要求所有的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向用户公示,而且后来发生重组兼并的企业也应该如此。

  三是完善了产品准入条件,提高产品性能要求,提高产品追溯性要求,我们提高了地方平台和国家平台的要求,通过监控平台应该知道每辆车运行的时间和区域,而且什么样的人群在应用,是公共车还是私家车,都应该心里有数,提出要求是对你进行改进,也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建设基础设施和停车位,我们是有要求的。

  四是调整管理模式,现在的新能源企业是三类,一个是整车企业,一个是改装车企业,第三个是购买成熟的汽车底盘,后续我们就取消了自制自用底盘,只有整车才能做新能源,或者你买电动品牌做新能源,大概我们测算了一下,230多家企业在今年年底所有的企业都要提升计划,2019年7月1号必须满足39号令要求,否则所有的产品在公告里清理出去,目前近30家已经符合新的要求,上汽通用五菱下周也要进行审核,要求是很严格的。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前成熟期的产品不需要监控,发展期的产品20%的监控,只有起步期的产品100%的监控,现在是所有的新能源产品都应该100%的监控。另外一个,要求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有严就有松。六是简化管理程序,减少企业申报材料,减少地方政府示范运行审批要求。七是完善监督检查措施,后续还会加大处罚,对一些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警告,一年内不能再进入新能源企业,对一些以欺骗手段取得资格的,三年内不再申请准入,加大处罚的措施。还有一些退出的机制,这块也是比较严的,因为4千多个产品公告,有的产品一年就一两台,或者干脆就没有生产销售,这是最基本的修订内容。

  具体的内容再说一下,在原则中,原则是规范,44号文是鼓励,现在是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保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适用性,就是在我国境内的生产企业适用。我们可以对比一下,44号公告条款不一样,39号令有8个否决项。具体的条款不展开了,更强调研发、生产、一致性、售后服务,比如研发,大客车企业在39号令要求里很严,要求有传统的可靠性的振动验证,要求有延误等等,所有的进厂检验等等,新能源汽车都必须控制,因为还不成熟。

  因为39号令刚发,新能源标准也在逐渐的调整,现在又更新了3项标准,修订了2项,我们前段时间也发了文,可以按照新标和老标做,都可以上。这是后续的管理思路,我想和大家简单交流一下,没有做PPT,刚才介绍了工信部车辆主管企业,为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务的思路,我们会把现有的一些新的号令发布实施,目前的流程已经是工信部和各个司局征求意见了,已经下发了各地。核心的思想是放管服,主要是在几个方面有大的变动,第一个是企业准入,我们会进一步简化,现在是分十几大类的产品,后续会调整六类,乘用车、轿车和其他乘用车是一类,商用车是轻客和运货,还有挂车,还有摩托车、还有客车,所有的文件进行梳理,变成一个文件,这是企业准入。产品准入这块进一步细化,以备案的形式,不再审。另外一个,零部件也不再审,减少企业负担。只要是统一管理,可以享受企业的集团化优惠政策,比如可以自我认证,包括借资源,可能把产品的权限管理起来了,也面临其他方面的问题。检测机构后续逐步放开,不再是这几家,会逐步的放开。现在已经通过这几年的改革,乘用车已经没有这个类别了,现在改装客车,今年的4类车后续就没有了,只能改装了。还有一个,我们会有一个新技术新材料的评估,大家知道规则和标准滞后于发展,因为有的规则成熟之后才固化起来,包括现在新的材料新的技术,包括新建企业,可能不适合上涂装了,可能我们走新的流程,包括后续的无人驾驶等等,还有一个是电池。我们工信部继承司和装备司对所有电池后续要登记备案了,全过程管理,直到报废,后续会进一步优化流程,公告以后就可预期了。

  希望大家多注意,我们愿意听企业的呼声,优化流程,更好为政府为企业为行业服务,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田大鹏 
V讯网

李方生: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与产品备案重点解析

2018-01-17 出处:V讯网 [原创] 责编:田大鹏

  1月17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办的2018国际新能源汽车用户评价与应用创新研讨会在广西柳州举办。本届会议主题为“关注用户评价,聚焦业态创新”。

  从目前情况来看,发展新能源车是大势所趋。但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也面临着补贴退坡、产品可靠性、商业运营模式、产业链配套等多方面的挑战。

  会议邀请到行业专家、电池企业、设备企业、整车企业、分时租赁、三电供应商等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等数百位大咖齐聚,共同回顾2017年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历程,并对2018年产业走向和趋势做出预判。同时,还将面对面探讨新能源汽车用户评价与应用创新等行业问题。

  以下是工信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审核部部长 李方生发言实录:

  尊敬的各位嘉宾,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我是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的李方生,工信部主管,只有列入到公告内的企业和产品才能够生产销售,才能够注册,才能够后续进入到推广工作和试用工作,所以新能源汽车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如何进入公告,主要的依据是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也就是2017年7月1号实施的第39号要求,我今天就把主要的要求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介绍一下39号令修订的背景,我们知道新能源汽车企业以前能够进入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的公告是依据44号公告进行审核,44号公告最早应该是发改委2008年制定的,后续汽车行业归工信部主管,为了更好的解释,2009年做了修订,44号公告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开创性提出了产品的技术成果,分为三个阶段,起步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不同的成熟度有不同的管理,推动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安全可控健康有序的发展。

  在政府部门相关政策引导和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重大的成效,我们从公告来看,目前公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230余家,产品有近4000个,但是真正在公告当中4000个产品过千量的产品数不足100个,4000个纯电动占了3500个,燃料电池最少,不到30个,其他都是插电式和混合动力,这是最基本的情况,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了。但是暴露了很多问题,主要的问题是散和小,有的地方企业是地方政府重推广轻安全,包括一些企业在研发验证能力、质量控制能力、销售服务这块做得不到位,马凯副总理多次做了指示,应该是安全,关系到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安全是命脉,没有安全就没有新能源汽车的未来,也无从谈起后续发展新能源汽车,所以是低成本、低品质同质化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创新动力,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苗头。39号令鼓励企业进入新能源行业中,踏踏实实做新能源产品,这是暴露的问题。

  我们是从2016年开始启动修订新能源规则,39号令是7月1号实施,整个过程是2015年就开始了策划,工信部起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2016年12月向WTC通报,2017年最终实施。

  主要的思路,一是双管齐下,提高门槛,从企业产品两端入手,提升企业能力建设、产品性能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实现优胜劣汰,遏制散乱发展势头。二是创新模式,强化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我们要求整车企业负主体责任,包括事先的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我们近期工信部、财政部也拨了费用,对产品进行了抽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直接可以上工信部申报。

  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范围,现在的新能源指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二是完善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主体明确了,就是两个,你要做新能源企业必须是公告内传统车的企业,你可以申请乘用车的新能源,你有商用车的资质可以申请商用车的新能源,或者按照发改委新建商用车的企业才能做新能源,提高了设计开发能力要求,以前是三个核心技术掌握其一就可以,现在要求必须三个核心技术掌握整车控制技术,其他的包括能源,包括电机、车载能力等都要求掌握。提高常规汽车整车企业生产条件的要求,比如说对混合动力提出要求,你要是乘用车做混合动力新能源,必须是混合动力的发动机要研发和生成,避免关键技术,包括合资企业、自主品牌还停留在装配阶段,提高售后服务能力要求,最早通过工信部公示,现在要求所有的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向用户公示,而且后来发生重组兼并的企业也应该如此。

  三是完善了产品准入条件,提高产品性能要求,提高产品追溯性要求,我们提高了地方平台和国家平台的要求,通过监控平台应该知道每辆车运行的时间和区域,而且什么样的人群在应用,是公共车还是私家车,都应该心里有数,提出要求是对你进行改进,也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建设基础设施和停车位,我们是有要求的。

  四是调整管理模式,现在的新能源企业是三类,一个是整车企业,一个是改装车企业,第三个是购买成熟的汽车底盘,后续我们就取消了自制自用底盘,只有整车才能做新能源,或者你买电动品牌做新能源,大概我们测算了一下,230多家企业在今年年底所有的企业都要提升计划,2019年7月1号必须满足39号令要求,否则所有的产品在公告里清理出去,目前近30家已经符合新的要求,上汽通用五菱下周也要进行审核,要求是很严格的。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前成熟期的产品不需要监控,发展期的产品20%的监控,只有起步期的产品100%的监控,现在是所有的新能源产品都应该100%的监控。另外一个,要求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有严就有松。六是简化管理程序,减少企业申报材料,减少地方政府示范运行审批要求。七是完善监督检查措施,后续还会加大处罚,对一些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警告,一年内不能再进入新能源企业,对一些以欺骗手段取得资格的,三年内不再申请准入,加大处罚的措施。还有一些退出的机制,这块也是比较严的,因为4千多个产品公告,有的产品一年就一两台,或者干脆就没有生产销售,这是最基本的修订内容。

  具体的内容再说一下,在原则中,原则是规范,44号文是鼓励,现在是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保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适用性,就是在我国境内的生产企业适用。我们可以对比一下,44号公告条款不一样,39号令有8个否决项。具体的条款不展开了,更强调研发、生产、一致性、售后服务,比如研发,大客车企业在39号令要求里很严,要求有传统的可靠性的振动验证,要求有延误等等,所有的进厂检验等等,新能源汽车都必须控制,因为还不成熟。

  因为39号令刚发,新能源标准也在逐渐的调整,现在又更新了3项标准,修订了2项,我们前段时间也发了文,可以按照新标和老标做,都可以上。这是后续的管理思路,我想和大家简单交流一下,没有做PPT,刚才介绍了工信部车辆主管企业,为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务的思路,我们会把现有的一些新的号令发布实施,目前的流程已经是工信部和各个司局征求意见了,已经下发了各地。核心的思想是放管服,主要是在几个方面有大的变动,第一个是企业准入,我们会进一步简化,现在是分十几大类的产品,后续会调整六类,乘用车、轿车和其他乘用车是一类,商用车是轻客和运货,还有挂车,还有摩托车、还有客车,所有的文件进行梳理,变成一个文件,这是企业准入。产品准入这块进一步细化,以备案的形式,不再审。另外一个,零部件也不再审,减少企业负担。只要是统一管理,可以享受企业的集团化优惠政策,比如可以自我认证,包括借资源,可能把产品的权限管理起来了,也面临其他方面的问题。检测机构后续逐步放开,不再是这几家,会逐步的放开。现在已经通过这几年的改革,乘用车已经没有这个类别了,现在改装客车,今年的4类车后续就没有了,只能改装了。还有一个,我们会有一个新技术新材料的评估,大家知道规则和标准滞后于发展,因为有的规则成熟之后才固化起来,包括现在新的材料新的技术,包括新建企业,可能不适合上涂装了,可能我们走新的流程,包括后续的无人驾驶等等,还有一个是电池。我们工信部继承司和装备司对所有电池后续要登记备案了,全过程管理,直到报废,后续会进一步优化流程,公告以后就可预期了。

  希望大家多注意,我们愿意听企业的呼声,优化流程,更好为政府为企业为行业服务,谢谢大家!